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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協:盼訂防止貨款延遲給付等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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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九日電)台灣「2008全國中小企業發展會議」明天起登場,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指出,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都會面臨大企業對中小企業「貨款延遲給付」的不公平對待,既然大會共同議題是「建構新世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因此,期盼能在法源中增訂相關條文保障公平給付制度。

台灣2008全國中小企業發展會議,在規劃期間已舉辦多場次座談會,聽取民間企業與相關學者專家建言,這次大會主題為「活絡地方、展望全球-創意、創新、創業」,並規劃「因應新環境,建構新世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共同議題。

中小企業協會表示,目前全球都面臨經濟低迷,中小企業不及大型企業有許多產品或製程可以降低成本以渡過難關,而大型企業為了自己生存,往往以長達六個月期的支票支付貨款給中小企業,但中小企業的資金週轉能力那能撐得到六個月?

萬一中小企業無法撐過半年而倒閉,是否大企業就不用支付貨款呢?中小企業協會說,大企業往往挾持大量訂單要求中小企業配合,但支付貨款時卻如此拖拖拉拉,已經危及中小企業的生存根本,因此,中小企業最需要政府能仿效先進國家立法制度,在「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中保障最基本的收取貨款權益,莫再出現「延遲給付」的不公平事件。

此外,中小企業協會期盼能降低「微型新創事業」創業風險,希望能有法源來保障,包括研析提供微型新創事業創業者基本保障功能的保險,或研析修訂「就業保險法」,將微型新創事業創業者納為保險對象。

在金融面的改善上,協會認為,經濟部也應會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金融機構落實捐助責任,充實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保證能量,增訂金融機構捐助金額未履行的罰則法源,讓資金面更充裕,協助中小企業發展更為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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