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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部:拟立法规范货款延迟给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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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十日电)中小企业普遍饱尝大企业对中小企业货款延迟给付的苦头,有时引发周转不灵甚至跳票或倒闭。为了杜绝这种不公平交易行为,经济部中小企业处正在研拟新世代的“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打算仿效先进国家,以立法方式规范延迟给付。

“2008全国中小企业发展会议”今明两天在台北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今天下午进行“因应新环境,建构新世代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共同议题讨论。

中华经济研究院第三研究所副所长王素弯在引言时指出,由于现行的租税奖励适用困难、生产要素缺乏保障、协调机制难以发挥、法规调适机制补强、创业创新亟需鼓励等因素,需要制订符合新世代的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特别是在“生产要素缺乏保障”方面,王素弯指出,交易价金延迟给付会影响企业营运,而日本、欧盟等皆有防止价金延期支付的相关法案,所以应该在法规中规范协处价金延迟给付等不合营业常规的行为。

与会人士发言表示,价金延迟给付的情况常见于中小企业,有时货也出了,却拿到一张六个月的远期支票,中小企业缺乏足够资金备下一批货的料,万一运转不灵,甚至发生倒闭,造成中小企业营运上的困难。

中小企业处长赖杉桂说,杜绝价金延迟给付的行为,经济部打算以立法方式去做,因此未来会召开多场公听会,逐步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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