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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蘇改善投資環境? 法界譏雲檢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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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廖淑玲/綜合報導〕法界對雲林地檢署表示為了改善雲林地區投資環境,才起訴蘇治芬等人說法,大多持保留態度,有律師聽到後大笑,認為相關說法把檢察官使命說得崇高到離譜地步;有社團領導人認為蘇治芬案的問題,在於雲檢偵查程序涉及濫權,這才是受外界質疑的地方,不要唱高調轉移焦點。

雲檢︰起訴前一天 遭放話恐嚇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文亮15日強調,蘇治芬縣長涉及的璟美案七千萬元工程費,業者就必須拿出一千萬元行賄官員;長庚醫療大樓三億一千二百萬元工程費,要拿出六千萬元行賄,最後討價還價為一千六百萬元,業者投資不僅要付出高代價,還要應付藍綠都要「吃」的惡劣行徑,嚴重破壞雲林投資環境,最後卻是由全體雲林縣民付出昂貴代價。連檢察官在起訴前一天,曾有人透過其他執法人員傳話,放話恐嚇承辦檢察官,但檢方不受威脅依法起訴。

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認為,檢方辦案不能唱高調,把自己的使命感說得這麼崇高,其實檢察官本分的工作該是管好社會治安和解決犯罪問題,這才是老百姓要的,不宜自認要解決社會問題,就不顧辦案是否會侵害人權。

律師︰證據為主 不能無限上綱

高涌誠指出,檢方辦案應以證據為主,不能無限上綱到辦案能影響社會風氣和投資環境,這樣的說法根本是忽略檢察官的基本職責,將與案情無關的東西牽扯進偵查範圍,對當事人並不公平。

相較於近來檢調偵辦基隆、桃園等地砂石場弊案,高涌誠認為雲檢的說法就站不住腳,他表示隨便去問個涉案的砂石業者,說不定都會指控當地縣市政府官員收錢,難道檢察官聽到這些話後,不分青紅皂白,就要把這些砂石場所在地的縣市長抓起來,這是不對的。

法界︰偵辦過程 留下不少問號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認為,雲檢似乎弄錯了焦點,因為外界不是質疑檢方不能辦案,而是檢方應站在較穩固的證據基礎上,檢方辦案是禁不起一點差錯的,就算做對九十九件,只要有一件辦得離譜,檢方的聲譽和民眾的信賴就會完蛋。

從蘇案已知的事實部分來看,有律師和社團領導人都認為似乎案情不是那麼確定。林峰正指出,蘇治芬等人這樣和廠商的關係是否就是貪污,未來法庭內還有得吵;但檢方當初偵辦過程,法界人士認為確實留下不少問號。

如案情像雲檢起訴內容所言,相關事證都能掌握到,那為何非押蘇治芬不可,林峰正認為外界質疑的是這個問題;再從雲檢的偵查程序來說,為何這麼短的時間就收押、起訴蘇治芬,林峰正認為這是檢方應該要說明的。

現在全案已進入法院審判程序,林峰正表示他不便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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