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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辯護律師閱不到卷證 檢方起訴倉促

檢方揚言把被告打到趴 律師斥措詞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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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訊】【記者李芳如/雲林報導】縣長蘇治芬被雲林檢方指控涉嫌璟美與長庚弊案,全案已於十四日起訴,但是辯方律師十七日前往雲林地院要求閱卷時,法院卻表示已將卷證退回檢方,由檢方將相關事證整理與補充,聲援蘇治芬的律師團表示,由此可見,檢方起訴有多倉促!律師團認為檢方用詞與辦案背離法律教育的理解。
 18日前往虎尾諾瑟醫院聲援蘇治芬的律師包括來自台北市的李岳霖、王永森,來自台中市的蘇顯騰以及來自嘉義的蔡金寶與蔡易餘律師,他們此行主要是因為經多方了解蘇案後,認為全案檢方的作為有諸多令人難以理解的作為,令律師界相當震驚,因此主動聲援表達關切之意。
 18日上午十一時,該律師團進入縣長病房探視,蘇治芬將心中的許多疑問向律師團請教,律師團表達全案檢方提供的證據僅有汙點證人的供詞與混雜的監聽譯文,證據薄弱,供詞也出現前後不一的情形,實在很難理解檢方何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放話表示要在一審將被告打到趴!
 律師蘇顯騰表示,檢察官為公義代表人,法律的守護者,不應該有其既有的立場,怎會有「把被告打到趴」的措詞,律師王永森也強調,檢方身為正義守護者,怎會用非法律教育所能理解的比喻與措辭,檢察官應該將證據交代於起訴書裡,不應該起訴後以放話型態透過媒體企圖來掩飾其證據薄弱的事實,希望檢方停止放話,給當事人一個乾淨公平的審判。
 律師蔡易餘指出,檢方起訴書裡呈現的證據是混雜的監聽譯文,與羈押多時的證人供詞,現在檢方仍未備妥卷證可供辯方查閱,讓當事人(縣長蘇治芬)對案件很疑惑,希望檢方盡快將卷證備妥,以維護當事人權益。
蘇治芬涉嫌璟美垃圾掩埋場、長庚醫院雲林分院大樓增建收賄弊案,由雲林地檢署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於14日提起公訴,具體求刑15年、褫奪公權8年、追繳不法所得新台幣2100萬元,移送雲林地方法院羈押庭審理,裁定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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