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藏民因與境外聯絡被阿壩法院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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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訊】四川省阿壩藏族自治州阿壩縣一名女藏民,涉嫌與境外聯絡洩露藏地訊息,被當地法院判刑五年。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名官員表示,己作公開宣判,並貼出有關判刑的公告。

據國際西藏運動組織引述消息人士指,四川阿壩縣一名30歲的藏民羅莎旺娒(譯音),因涉嫌透過電話及網絡,把藏地消息傳至海外,11月3日,被當地法院判刑5年,但詳情不清楚。住在科秋鎮的羅莎在4月被拘留後,在拘留所曾受毆打,判刑後,已送至一處監獄服刑,其家人未獲淮探望。

據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海藍報導,該組織又指,在羅莎的朋友給她的信中表示,當他們正在想辦法營救被關押7個多月的羅莎,郤接到她被判刑5年的消息,並將被轉至監獄,在這10天內,家屬不淮探望,令他們擔心。

另外,青海西寧一名藏民也表示,兩個月前,因為跟境外人士通電話,被國安監聽,並帶至公安局問話,當天獲釋,但據他所知,有藏民或僧人因此被拘留,但不知拘留時間。

記者:「當局是否把與境外通訊的藏民拘捕?」
藏民:「對。」

記者:「你是否跟境外通電話被關押?」
藏民:「現在不方便,我不好說。」

記者:「你被關押多久?」
藏民:「沒有幾天。」

記者:「你是問話完便獲釋?」
藏民:「當天放出來。」

報導稱,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名官員表示,該案件已公開宣判,己通知其家人,但不肯透露所涉罪名。她說:那個己公開宣判,她的家人己知道,我不知道,反正是犯罪,我也不清楚。我們貼了公告,反正她是犯了罪,判了刑,其中的細節家屬最清楚,而且貼了公告。

就藏民因涉及與境外通訊被判刑,北京律師李樹濱表示,這是罕有的例子,如法院貼出公告並通知家屬,已是公事程序,但是否有違規範或曾作公開審理,便沒法證明。他說:「應該沒有相應的處罰或刑外處罰的條款,這是首例。貼公告也算是一個公事程序,它的操作是否規範,那便不好說。」

另據了解,在印度的藏族僧人扎央透露,3名來自青海同仁縣的藏民,3月份曾參與示威抗議,其後被拘捕,他們的年齡分別由16至18歲,被判刑年半至三年,但在未服滿刑期的情況下,上週獲釋放,獲釋原因,暫仍未清楚。扎央又說,他們被捕的原因除了涉及參與示威外,他們曾毀壞縣政府的窗戶,所以被判刑,但現時仍未清楚何事獲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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