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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5根竹竿 被索賠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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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文正/和美報導〕和美鎮林姓男子為了在家空地搭設菜圃,到伸港鄉海邊順手拿走別人5根竹竿,失主報案後,林姓男子同意賠償損失,但失主提出1萬5000元的賠償金,高價格嚇壞林姓男子,同意透過管道另行協商;不過,警方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讓林姓男子悔不當初。

警方指出,沒有前科的林姓男子(男、38歲 ),今年12月初,到伸港鄉全興村海邊,順手拿走陳姓民眾放在沙灘上的5根竹竿,偷竊時曾有海防人員出面制止,但林嫌以這些竹竿是廢棄物,不聽制止,事後,海防人員記下林嫌所駕車輛牌號,也告知失主,失主隨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循線昨天傳訊林嫌到案,他表示是為了在住家空地搭設菜圃,因曾到海邊挖過蛤蜊,得知沙灘上堆滿各類廢竹竿才會前往拿取,他願意賠償失主損失。不過,陳姓失主指出,這些竹竿是準備圍養殖池用,每根價值約30元,他曾陸續失竊約600根,要求林嫌賠償1萬5000元。

100倍的高額賠償金,讓林嫌當場嚇得說不出話,一再央求失主降價但遭拒,雙方經20多分鐘討價還價無效後,林嫌同意將透過其他管道再協商解決,不過,因竊盜罪屬於公訴罪,加上有人出面指證下,警方只得依法先依竊盜罪嫌將林某函送法辦。

林嫌一度央求警方不要將他函送法辦,以免人生路程留下污點,但要求遭到警方的拒絕,林嫌離開警局時,一直喃喃自語說「真的悔不當初」,以後行事會特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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