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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審 卸任正副元首貪污一審有罪停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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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7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判決有罪停止禮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國民黨籍立委邱毅與吳育昇所提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判決有罪停止禮遇;經三審定讞判決無罪後,補發禮遇金,並自判決日起恢復原有禮遇。

民進黨籍立委蔡煌瑯表示,刑法無罪推定主義是台灣司法的價值,每個人在三審定讞前都是無罪之身。他詢問與會的總統府副秘書長賴峰偉是否認同刑法無罪推定主義的三審定讞較符合司法人權的價值?

賴峰偉答詢表示,這的確是普遍性的真理,但需看時空特殊性及考量社會觀感。

由於國民黨立委日前已經達成共識,支持吳育昇版本草案,但民進黨籍立委蔡煌瑯等人認為這項修法太有針對性,應在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相關案件三審定讞後再來處理,此時修法只會增加社會對立,朝野立委因而爆發短暫口角衝突。

委員會最後動用表決,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草案,並決議送交院會處理前,需交付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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