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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卸任正副元首贪污一审有罪停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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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7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规定卸任总统、副总统犯内乱、外患、贪污罪一审判决有罪停止礼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审查国民党籍立委邱毅与吴育昇所提的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初审通过条文规定,总统、副总统犯内乱、外患、贪污罪一审判决有罪停止礼遇;经三审定谳判决无罪后,补发礼遇金,并自判决日起恢复原有礼遇。

民进党籍立委蔡煌琅表示,刑法无罪推定主义是台湾司法的价值,每个人在三审定谳前都是无罪之身。他询问与会的总统府副秘书长赖峰伟是否认同刑法无罪推定主义的三审定谳较符合司法人权的价值?

赖峰伟答询表示,这的确是普遍性的真理,但需看时空特殊性及考量社会观感。

由于国民党立委日前已经达成共识,支持吴育昇版本草案,但民进党籍立委蔡煌琅等人认为这项修法太有针对性,应在前总统陈水扁涉及的相关案件三审定谳后再来处理,此时修法只会增加社会对立,朝野立委因而爆发短暂口角冲突。

委员会最后动用表决,通过“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修正草案,并决议送交院会处理前,需交付朝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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