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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瑞濱快速道路等3案 台監院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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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7日電)監察院今天通過內政部營建署辦理萬里瑞濱快速道路案、桃園縣政府辦理焚化爐案、高雄市環保局辦理敏督利風災漂流木清理案等依法提案糾正。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監院調查,營建署辦理「台灣地區西部走廊東西向快速公路建設計畫-萬里瑞濱線」,因設計履約遲延、地盤調查不實及變更設計時程冗長等,導致工程延宕;且變更設計作業處置失當,導致重大變更設計追加金額達新台幣4億9000多萬元,因此依法提案糾正。

針對桃園縣焚化爐案,監察院對桃園縣復興鄉公所、桃園縣政府提案糾正。監察院指出,桃園縣復興鄉公所沒有積極辦理轄內小型一般廢棄物焚化爐興建工程廠址用地取得相關事宜,又在焚化爐完工後推諉接辦營運操作工作,導致延宕工期及營運時程,明顯疏忽職責。

監察院調查指出,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辦理該焚化爐興建工程時,沒有取得廠址用地及建造執照即逕行發包及核准開工,顯有違失。

針對敏督利風災漂流木清理案,監察院通過對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建設局及小港區公所的糾正案。

監察院調查指出,因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將敏督利颱風來襲帶來的大量漂流木清理工作,交由小港區公所辦理,工作指派不當;建設局未依漂流木主管機關函示辦理,作業草率;小港區公所辦理本案監督控管鬆散,均有行政疏失,因此依法提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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