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過年東莞租男女朋友回家過年風氣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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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6日電)快過年了,將返家過農曆年的東莞外來工最近又開始「招租男女朋友」,要求一起回家過年,以告慰鄉下父母。

「又快過年了,父母老是打電話來關注自己的婚姻,今年一定會帶個媳婦回去」、「每天租金200元,包吃包來回路費,不知有哪位可以圓我的夢想?」

中新社報導,近日,1則徵租女友的廣告出現在廣東東莞市鳳崗網論壇,吸引不少市民的注意。而1名26歲女孩也貼文表示要租聘一名男友回家過年,引起不少網友回應。

貼文租女友的33歲溫先生表示,由於自己年齡漸大,父母對他的婚姻大事格外著急,為了不讓父母失望,他才想到要租女友回家過年。

為實現願望,他開出每天人民幣200元(約新台幣960元)的價格,打算租個「女友」回家10天左右。他無奈地說,愛情是需要緣分,在緣分沒有到來的時候,只好以租的方式去帶個女孩子回家見父母。

而租男友的帖文主人沒在詳細說明徵租男友的具體要求,但有部分網友毛遂自薦表示「應徵」,也有網友建議帖文主人與溫先生合作,錯開時間回各自的老家博家人開心。

報導說,對他們的作法網友各種意見都有,有不少人對發帖者表示理解和支持,也有部分網友表示質疑和譴責。

1名網友表示,租個女友也不錯哦,不用付感情責任,只是交易而已。但也有網友表示「為什麼要租?」,認真對待一個人,對待感情,也許在一個月可以找到真的女朋友!到時才可能過個快樂的新年!

律師王孝明認為,「租女友回家過年」為近幾年新出現的一種社會現象,法律對這種行為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他說,租女友中國新年帶回家寬慰父母,從個人角度看可以理解,但這種行為很容易帶來不必要的糾紛,甚至危及人身財產安全,且透過網絡或其他途徑「租女友」回家,這樣的行為是一種欺騙行為,可能難為父母接受,因此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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