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撤銷台北地院無保釋放前總統陳水扁的裁定,發回更裁。台北地院合議庭決定今天下午二時開庭審理,並傳喚陳水扁到庭,檢、辯將精銳盡出,就扁有無勾串證人、逃亡之虞等相關羈押法定要件展開攻防。
這是陳水扁被羈押後,第三度面對法庭羈押與否攻防戰,合議庭裁定結果備受社會矚目,可能結果有三:一、維持原裁定,即原合議庭周占春裁定無保釋放、限制出境等處分及遵期到庭等附帶條件,二、交保及限制出境等處分,三、收押。由於此案回到送審的狀態,檢方、扁律師若不服合議庭裁定,均有權提出抗告。
有無勾串證人、逃亡之虞 檢辯再攻防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昨表示,感謝高院「卓裁」,檢察官會全力以赴,今上午才會決定由哪些檢察官蒞庭,據指出,檢方代表預計由特偵組檢察官林 慧、李海龍、越方如、周士榆及北檢林麗瑩、林怡君、林達等人選出五至六人出庭,扁律師團則有鄭文龍、鄭勝助、石宜琳三人。特偵組並表示,將來台北地院開庭扁洗錢案,特偵組也會派檢察官出庭論告,目前仍有企業匯款案、詐領機密外交款案、洗錢案外案及前總統李登輝被控洗錢案仍持續偵辦,希望這些案件在明年3月底前偵結。
檢方並表示,李登輝所涉洗錢疑案,的確是陳水扁所告發,扁在北檢、特偵組應訊,多次口頭舉發李匯款海外至少十億,要求檢方偵辦,並向北檢提供資料,筆錄中已有載明,即屬告發。
高院合議庭昨晨一時五十分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後,十七頁裁定書、包括九十七份的五大箱卷證,昨日上午十時二十五分送抵北院,刑十六庭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吳定亞獲報,中午前均趕回北院辦公室加班閱卷。
由於蔡守訓等三法官之前負責承審吳淑珍國務費案,但併案後擴及洗錢等四案,不僅案情較複雜,卷證也大量增加,蔡守訓等人加班到昨晚才完成開庭前準備。
此外,高院昨日上午亦指派專人,將裁定書送達特偵組、扁寶徠花園廣場住處。北院發言人黃俊明庭長表示,昨日下午合議庭擬訂今日上午召開更裁庭,但連繫陳水扁的律師,得知扁因控告國防部長陳肇敏妨害名譽案,上午十時須到高院開庭,故順延到下午二時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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