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無法申訴的申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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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訊】 據明慧網報導,近日明慧網收到一封從監獄中輾轉傳出的申訴信。該申訴信的作者,是位被當局密判五年徒刑的法輪功學員白洪珍。據悉,九江市潯陽區法院於零八年八月六日上午,對白洪珍和劉義智(法輪功學員)進行了草草庭審,當時未公佈任何結果,但在九月七日,白洪珍家屬得知,白洪珍已被密判五年,目前被關在新建縣洪都監獄。

白洪珍在信中講到,自己學煉功後的身心變化,同時也講到了這麼多年來遭受的種種不公正對待:多次被關押和酷刑折磨。她希望執法機關能秉公執法,還無辜的人一個清白。

信的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你們好!

我叫白洪珍,今年35歲,是江西省二建分公司的職工家屬。我因修煉法輪功身心健康,做一個好人,多次被非法關押、現被非法秘密判重刑五年,深切希望人民檢察院真正堅持國家的憲法原則,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嚴肅查辦那些「六一零」公安違法人員,為民作主,還我一個清白。

一九九八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功,被書中博大的法理所吸引,李洪志師父在書中要求煉功者重德行善,凡事先為別人著想,隨時保持一顆平穩祥和的心態,同化法輪大法真、善、忍,從而達到身體與心靈的高度淨化。煉功者還要以寬容的心去諒解別人,更不能傷害別人的利益。我就每天跟大家一起晨煉,法輪功是義務教功,人傳人,心傳心,不知不覺中,我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從此,我更加堅定了修煉的決心。

自九九年起,法輪功受到造謠誹謗、誣陷栽贓。我因講述修大法身心受益的親身經歷,遭受「六一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我被警察關進鐵籠子,還被戴上超重腳鐐,被迫害的睡不著覺,手銬都陷進肉裡,露出了骨頭,疼痛難忍。至今,我的手上仍留下深深的疤痕,我連吃喝拉撒都要人幫忙,精神和肉體的折磨,使我一度處於精神失常的狀態。

回家後,一睡下,躺在床上,醒不來,這樣,我被家人送進精神病院,吃了五年多的藥,身體胖到178斤,生活不能自理,路不會走,失去了所有的記憶力。

零五年,我又開始學法、煉功,大法神奇地又使我恢復了所有的記憶力,又讓我正常生活了,是法輪大法第二次救了我,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如果不是因為修煉,誰又能相信我能恢復正常生活的能力呢?我真心感謝大法,真心的感謝師父。

不法官員控制電視台、報社等媒體毫無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的誣蔑法輪功是「×教」,違反了中國憲法和法律關於「信仰自由」的規定,對我的判刑也是非法的,我作為一個公民,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我卻受到慘無人道的迫害,直至被折磨成為精神病人;而當我通過修煉法輪功再次恢復正常時,還被非法執法人員變本加厲的折磨。

我強烈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維護法律的公正和嚴肅性,信仰無罪,講清真相無罪,徹查江西九江市司法系統和「六一零」非法組織對我的迫害,撤銷九江市潯陽區法院對我的非法判決,還我一個自由清白之身。

申訴人:白洪珍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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