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貪暴富揭秘:身後紅粉無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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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年僅45歲的山西國企老總宋建平任職不到4年,靠貪污「暴富」成億萬富翁,並蛻變成「山西國企第一貪」,鮮為人知的秘密是其身後依靠著一個無所不能的「紅粉軍團」。

據法制週報2月16日報導,今年2月1日,山西省陽泉市看守所內宋建平案塵埃落定:「侵吞公款 1798萬餘美元,並利用國有企業改制,侵吞國有資產2.5億元人民幣,構成貪污罪;非法買賣進出口許可證,獲利 472萬餘元,構成非法經營罪……數罪並罰,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無期徒刑。」

短短幾年間,宋建平從一個門外漢成為煤焦系統的「黑馬」,再蛻變成「山西國企第一貪」,其秘密是身後有一個無所不能的「紅粉軍團」。一位是畢業於北京某名校,精通多種外語的瑞士IMR公司的國內代理人楊玲玲(化名);一位是為宋建平立下汗馬功勞的山西大土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對外貿易經理張英(化名);還有一位是有著「京城第一倒姐」之稱的李涵靜。

「山西國企第一貪」落馬

今年45歲的宋建平,是運城夏縣人,大專文化程度,曾在山西某政法機關工作十年,案發時任山西省技術進出口公司經理、山西大典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2006年3月宋建平被「雙規」,7月被立案偵查,一年後,因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虛報註冊資本、非法經營、偷稅被起訴。

成立於1984年的山西省技術進出口公司,是一家國有外貿公司, 2001年以來,因長期負債經營,公司便決定成立一個新公司、山西大典商貿有限公司,時任技術公司副經理的宋建平,被委任為大典公司總經理,以「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進行運作的大典、技術公司,從此開始相互「合作」。之後,宋建平還出面承包了河津進出口公司(國有公司),賺了算河津的,賠了就記到大典的賬上。

宋建平有一招屢試不爽的絕術-「借雞下蛋術」:在每一樁出口業務合同上,只簽蓋甲方(國外購貨方)的公司印章,乙方空缺。如該筆業務賺了,乙方就是河津公司,該筆盈利就結到河津公司;賠了,乙方又變成了大典公司,大典的賬上就多了一筆虧損記錄。

就在2004年3月到6月,大典公司與瑞士一家名為IMR的公司所做的焦炭出口業務中,竟有近1800萬美元的利潤沒有結回到大典公司賬上,更奇怪的是,大典公司賬面不但沒有顯示這筆巨債,而且已作了平賬處理。詢問財務人員,他們均稱毫不知情。

瑞士IMR公司的國內代理人楊玲玲

這筆高達1.4億元人民幣的貨款究竟藏到何處?一位神秘女子出現,她叫楊玲玲,瑞士IMR公司的國內代理人,一位令宋建平「既欣賞又佩服」的商界麗人。

這位30出頭的北京女人,畢業於北京名校,精通多種外語,被眾多煤焦老闆奉為山西焦炭出口領域的「第一操盤手」,2003年初與宋建平相識後,兩人一拍即合,攜手成立了天鴻、天河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大典這個國有品牌,幾年間賺得盆滿缽滿。

2006年10月,剛從美國回國的楊玲玲在首都國際機場被抓。據她交代,2004年3月到6 月,大典公司與瑞士IMR公司共做了8船業務,宋建平向她提出,貨款先不要結清,暫時留在國外。楊向IMR公司總部請示獲准後,便將近1800萬美元的貨款留在了IMR公司的賬上。

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對外貿易經理張英

除了北京女人楊玲玲,山西大土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對外貿易經理張英,也為宋建平「做大做強」立下了汗馬功勞。

2004年4月,焦炭行情一飛沖天,出口配額的代理費也隨之暴漲,由原來每噸十幾美元一度漲到200美元,貨源及配額成為「比黃金還要貴」的稀缺物,在此背景下,天鴻公司仍在「紅粉知己」張英的幫助下,獲得了大土河公司的債務多達5450噸配額的援助。

成也紅粉,敗也紅粉,這句話用在宋建平身上,不無道理,幾位能幹的女強人令他在焦炭領域如虎添翼,但他的突然落馬,也源於一位女性,曾經令宋建平頂禮膜拜的「非凡」女性——李涵靜。

「京城第一倒姐」 李涵靜

2004年9月,通過圈內人引薦,宋建平與李涵靜在北京某飯店見面,二人商定,宋建平以每噸30美元的價格向李購買了3萬噸焦炭配額,用於山西天鴻公司的焦炭出口業務,獲利472萬餘元人民幣。

李涵靜,中糧集團退休幹部,今年57歲,由於能量通天、長袖善舞,「配額最緊俏的時候,只有她能倒出來」,有「京城第一倒姐」之稱,她和商務部外貿司工業品出口處處長孟丹的權錢結合,一度攪渾了中國焦炭市場,並引發了震驚全國的「焦炭配額第一案」。

2006年1月20日,李涵靜、孟丹相繼被抓,辦案人員在李的寓所,現場搜出了3000餘萬元人民幣,據其交代,這些錢全部是她倒賣配額所得。李的倒台,牽出了眾多「下家」,宋建平就是其中之一。

「五毒俱全」成億萬富翁

太原市一位辦案人員說:「宋建平年僅45歲,任職不到4年,靠貪污暴富成億萬富豪,其速度之快、斂財之巨令人震驚。」。國企老總犯事早就不是個案,但宋建平能將近1800萬美元公款不動聲色藏匿在國外,2.5億多元的國有資產也險些落入其「虎口」,創下華北地區國企老總貪污之最,奧妙究竟何在?

與其他國企老總的經濟犯罪有所不同,宋建平集挪用公款、貪污、偷稅、非法經營、虛報註冊資本 5項罪名於一身,可謂「五毒俱全」。從犯罪事實看,宋建平貪污公款「輕鬆」地如同從自個兒衣袋裡掏錢那麼簡單,公款賬戶成了他個人的「提款機」,想貪就貪,完全遂願,幾乎沒有任何障礙。

如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他不動聲色地將2.5億餘元國有資產隱匿、侵吞,與那些東窗事發的國企老總比貪污數額,宋建平創造了新的天文數字,已經打破了以往貪官的貪污記錄,堪稱當今「中國第一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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