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拒絕受理博客文章被鎖定糾紛案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4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安培報導)北京一家中級法院向北京律師劉曉原先生發出通知,表示不受理他狀告搜狐公司封鎖他想發表的博客文章一案。劉曉原先生認為,法院這種做法意味著拒絕維護言論自由受到侵害人士的權利。

北京律師劉曉原先生透露,2007年,他在搜狐網站的個人博客上貼出的《貪官玩弄女色,就等於玩火自焚嗎》等9篇文章都被搜狐網予以鎖定隱藏,無法發表,因此他先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針對搜狐公司的訴訟—

劉曉原:「去年8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受理了,8月29號給了我舉證通知書,10月8號雙方交換證據,但是到了9月12號又通知我去法院,說我的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就直接裁定駁回了。當時我說他們這樣做已經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為什麼我的案子立案庭當天認為符合條件?舉證期限還沒有到,怎麼又退回立案庭說 我的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

北京這家法院拒絕受理這一訴訟後,劉曉原先生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4月11號,他收到該法院寄來的通知,結果也是不受理。對於劉曉原先生來說,這一結果也不出意外—

劉曉原:「我當時為什麼要起訴他們?就是我們的合法權益遭到侵犯的時候,我們應該拿起法律武器。有關部門想封我的文章就封我的文章。即使我的官司敗訴了,我也覺得我達到了目的。至少我為廣大的博客和網絡用戶提供了這個信息。但是現在比較遺憾的是,法律沒有保護我的權益,因為法院不受理我這種糾紛。」

劉曉原先生是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搜狐、新浪、新華等多家網站上開有博客。他說,2007年以後,他被多家網站封鎖刪除的文章不止9篇—

劉曉原:「所謂鎖定隱藏就是頁面上有『該頁面已被隱藏』,這樣別人就看不到了。這些文章都是一些法律方面的時事,可能去年有一個特殊原因就是因為十七大召開,鎖定了9篇。但是,到現在就不是9遍,而是二十多遍了。按照憲法,他侵犯了我的言論自由權,按照著作權我有在博客發表文章的權利,我認為我自己發表的文章沒有違反中國的憲法。」

搜狐號稱中國第一大門戶網站,每天瀏覽量高達7億,是2008年奧運會互聯網內容服務贊助商。該公司北京一位工作人員星期五在接受本台記者電話問詢時表示,不是所有博客文章都能發表—

搜狐網職工:「我們這邊不是什麼文章都可以發表,如果涉及到暴力、黃色或者最近的敏感新聞、敏感詞彙,國家信息中心就不會允許你發表。」

寫博客、看博客是中國互聯網活動最大熱點之一。官方公佈的數字顯示,2006年中國有博客作者1,700多萬。劉曉原狀告搜狐公司案是中國第一起博客作者因無法發表文章而提起的維權案。(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專家稱中國東航返航事件事出有因
樂之史:  為何我們的同胞在外國動輒就受歧視?
澳門百年祖業疑遭善堂騙產
中國勞工罷工抗議 幾內亞軍方射殺兩人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