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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撤回會計法修正案 綠營版列院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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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三日電)國民黨團與民進黨團分別就特別費爭議提出「會計法增訂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立法院今天召開程序委員會,國民黨團以黨團未有共識為由撤回提案,民進黨團版本則列入下次(十六日)院會報告事項。

民進黨團九日提案增訂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明訂將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已完成核銷相關費用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除罪,並予以法制化,希望於五月二十日前三讀。國民黨團十二日也提案,相較於民進黨團版本,國民黨團不同意將國務機要費列入特別費範圍,刪除「機要費、機密費」適用本法。

另外,民進黨團版本希望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前為除罪期限,國民黨團版本則將除罪期限定為2007年一月一日前。

立法院中午召開程序委員會,國民黨團撤回提案,程序委員會則將民進黨團版本列入下次(十六日)院會報告事項。

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於會中表示,國民黨團應撤回增修會計法的提案,解決特別費爭議應周延處理,黨團內部尚未有審慎思考,解決方式意見不一,國民黨五二○後將成為執政黨,應有負責任態度,提案內容應跳脫藍綠問題及個案考量,五二○前不適合提案,但尊重其他政黨提案。

他指出,特別費爭議確實是歷史共業,國民黨團應戒慎恐懼處理,整合大多數意見後,謀定而後動。

國民黨籍立委張顯耀也表示,國民黨團內部未有共識,且國民黨智庫相關人員正草擬妥善的修法方向,在智庫研擬完成前,國民黨團暫不提正式版本。

民進黨籍立委蔡煌瑯指出,國民黨團與民進黨團在同一時間向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提案,一定是朝野協商有共識,對國民黨團要撤回提案,沒有意見,但國民黨團動機詭異、目的明顯,本案已宣告夭折,即使排入院會,要有結果也很困難。

他表示,為特別費爭議修法,不是只有立委一頭熱,法界人士也呼籲修法是可行方向,且民進黨從未如媒體報導所言,要以特赦台北市政府前秘書余文換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解套,國務機要費等同特別費,若國民黨認為兩者不同,也可藉本次修法一併解決問題。

吳育昇回應指出,朝野協商結果是各自提案,並未保證一定要提案,不要將藉口推給朝野協商。國民黨團撤回提案,也是考量民進黨可能藉由小蝦米余文,要讓大鯨魚陳總統遁逃。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不同,即使納入特別費範圍,貪污犯行也不可能因修法而逃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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