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者與「法制社會」唱反調

守法公民依法上訪遭遇非法迫害事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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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訊】中共國家領導人一再倡導「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理論和精神滿天飛的上海,一群生活在社會底層無權無勢的村民,在私有產權房屋拆遷中遇到官商勾結,在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情況下;依據「國家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多次信訪區、市政府信訪部門無果情況下,無奈千里迢迢進京上訪,懇請中央政府能為民作主予以督辦。

這本是合法之舉,但是卻發生了被執法者非法劫訪及迫害的事件。

2008年6月3日,有長寧區屈家橋一部份訪民:王粉娣、蔡明芳、錢秀珍、徐海波、張海龍、李宣龍、錢偉忠、邵榮梅、張寶娣等人,在首都北京火車站和國家建設部「被上海市政府派去的工作人員截訪回滬」;錢偉忠於2008年6月4日上午7點到達上海火車站被保安人員押送至新涇鎮派出所。還有其他人在9點半到達上海火車站,下車後被一大群警察和保安人員強行押送至位於府春路「上海救濟管理中心」。該中心的警察像對待犯罪嫌疑人一樣對待他們,將他們幾十個人關押在裝有鐵窗、鐵們的禁閉室裡,從上午9點30分一直到下午3點,中午也沒有飯吃。下午3點左右長寧分局新涇派出所的民警(025744張慶友、025709馮其榮)等人將他們非法押回新涇鎮派出所地下室。在警察(025744張慶友)的指使下,多名警察在沒有任何和手續的情況下,對這些人進行非法傳喚。當眾人提出:我們是在北京進行合法上訪,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是被強行劫回到上海的,警方如要傳喚、必須出示合法手續。可是警察不出具任何合法手續,還是強行做了傳喚筆錄。這些訪民至今不能明白的事,在改革開放的當今社會,在黨和國家一再強調各級政府要「依法治國」的今天還是發生了以上所說的事情。

真不知我們的這些自我標榜為「三個代表」的代表者,「為人民服務」的公僕,「依法治國」的執法者,是在為誰服務?上述事件的執法者他們的「執法行為」嚴重違背黨中央的「依法治國」方針,那麼,這些「執法行為」幕後指使者,、決定者又是誰呢?值得人們的深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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