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鳥槍死亡案 四川雷華加賠巨款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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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四川省安岳縣長河鄉小安村村民禹金良玩火槍被燒成重傷,被人送到通賢鎮農民雷華加處,哀求其死馬當成活馬醫,雷以草藥為禹敷藥治療見好轉,不料十幾天後禹身亡。當地派出所副所長出面要雷出5萬元私了案件,但拿到錢後雷卻以「涉嫌非法行醫罪」被判刑,其不服提起上訴。

2008年6月18日下午5時半,資陽市中級法院的法官分來到安岳縣人民法院,加班審理案。案件由資陽市中級法院肖庭長擔任審判長,另有兩位法官一位女書記員組成合議庭。雷華加的辯護人是當地民間法律代理人胡代國。安岳縣檢察院王某和李某參加公訴,經過1小時左右匆匆審理,法官們於當晚7點返回資陽市,未有判決結果。

胡代國表示,庭審時法庭只做了簡單調查,而他作為辯護人為當事人做了證據充分的無罪辯護,他指出公訴人混淆概念,指控與專家鑑定相悖。他對記者說,「非打贏這個案子不可,因為這是和公、檢、法的鬥爭,關係到當事人的人身權利」。

派出所副所長要5萬 私了人命案

據雷華加的妻子王菊華近日介紹,2007年8月28日,四川省安岳縣長河鄉小安村8組村民55歲的禹金良,鬼使神差,玩弄其父親遺留下的火藥和鳥槍,因火藥燃燒,其手腳被燒成重傷。他去當地醫院治療沒人接收,又沒錢去大醫院。他被司機周兵介紹給通賢鎮雷華加用草藥治療。

王菊華表示,雷華加,1955年出生,小學未畢業,在家門口給爛汽車燒焊補漆。家有二女,還有王菊華88歲老父。長期以來,雷患有腦血管硬化,頭痛職業病,幾乎每天發作兩次,發作時輕則不知天高地厚,當地很多人都稱他雷癲子,做事說話缺乏子午。當時她恰好不在家,要是在家也不會發生下面的事。

「來者一再懇求說:死馬當做活馬醫,你不能見死不救。幾句好話,雷也就同意為其敷藥。民間草藥小單方能治百病,這也是中國民間醫藥文化傳統,流傳至今,處處皆有。

「眼看禹金良的傷口一天天消腫並結巴脫殼,然而卻發生了兩件奇怪的事:一.十幾天後(9月13日)禹吃了鹵鴨肉和一大碗飯,當晚便悄悄死於自家床上;二.死因不明的情況下,死亡當天死者家屬向雷華加提出:不驗屍,賠款3萬6千元。」

雷方正準備私了付款時,通賢鎮派出所副所長王應富趕到,於是事情越來越複雜。王提出,雷祕密出4.5萬元由他來擺平,「驗屍搞點手腳」。而得知消息的胡代國當時則要求依法辦案,叫雷拒絕先給錢。

王菊華表示,「於是王應富拍桌子打板凳大發雷霆吼道:王菊花,你究竟給不給錢,今晚不給錢,明天我就要重新搞材料,只要你老雷出錢,事情可真可假,這些事情我曉得辦。從17點一直談到24點,除了掏錢還是掏錢。由於我們沒有交錢,當晚雷華加被扣留在派出所」。


安岳縣公安局對雷加華的逮捕通知書。(當事人提供)

「9月19日晚,王某又要我在通賢國稅所茶樓商量拿錢一事,在場的有楊三、劉從蘭等4位證人。9月20日上午,我按要求支付給王應富4萬元現金,他當即存入了通賢郵政所,當著楊三、劉從蘭兩位證人打了一張收條,可是這張4萬元的收條並沒有給我,我是個文盲,就連收條上怎樣寫的都不知道。」

「當天下午,在派出所會議室裡,雙方開始協商,所長再次扮演主角,經過幾番討價還價,最後將賠償增加到了5萬元。所長當著雙方又代收了1萬元,照樣打了一張條子,放進自己的抽屜。21日王所長代雙方協調完畢,並簽訂了《死者家屬請求政法機關減輕或免於雷華加的刑事責任書》」。9月21日12點,王所長與死者家屬方三人到郵政所取錢瓜分去。

疑團重重 案中有案?

王菊花氣憤的表示,我不服的是,我按要求支付給王所長5萬元,但是雷華加後來還是被逮捕了。而且由於所長只知道要錢,沒有去破案中案。

胡代國指出,禹金良明知雷華加不是醫生也未開門診卻要求為其外敷藥,死馬當活馬醫,雷華加有特效藥能見死不救嗎?雷對症下藥,外傷外醫,符合醫學原則,沒有證據證明他有過錯,沒有證據(包括證明材料、屍檢報告和責任事故認定)證明雷與禹之死有因果關係。而且敷藥後十多天內,家屬等證明禹金良沒有任何不良反應,沒有任何其它病兆。

案發後胡代國經過多方調查,發現了很多疑團,他認為此案案中有案,但當地公安卻不去偵破。他指出,禹金良家中除83歲的老母外,他的妻子肖文英多次口稱自己有陣發性神經病。也就是說,用一個「神經病女人」護理一個重病患者,那就可能是護理不周至禹死亡,這是原因之一。禹金良死亡後還出現一些奇怪現象:火化後沒人要骨灰,沒有燒紙錢,更談不上有人落淚哭傷做道場;禹金良死後十天左右,「神經病」肖文英賣了家中的架子豬和糧食;帶著幾萬元賠償款;丟下死者83歲的老母,與一名男子一起去深圳打工。

雷華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判不服

2007年9月15日雷華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刑事拘留,關押在安岳縣看守所。10月22日被正式逮捕。


安岳縣公安局對雷加華的拘留通知書。(當事人提供)

2008年4月7日,關於雷華加被拘留、逮捕關押7個月後,涉嫌非法行醫罪一案,終於在安岳縣法院再次審理並宣判:判刑3年緩刑4年,處罰金2000元。

被告不服判決,4月10日全權委託自己的姐夫哥、民間法律代理人胡代國依法提起上訴。許多法官奉勸雷華加「不要上訴,上訴要加刑,要用錢,幹不著」。

胡代國指出,關於雷華加涉嫌非法行醫一案,3月3日,安岳縣法院審理後,由於證據不足,華西醫院兩次檢驗燒傷皮膚沒有發現炎症感染,公安送檢的心肝肺腎均已自溶腐爛,華西醫院專家無法對禹金良死因作出結論,安岳公安局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作出「燒傷導致腦水腫,系併發症死亡,屬治療方式不當」的結論,在法庭上被告雷華加高喊冤枉,二辯護人以有力的證據作無罪辯護,法院無法判案,(加之被告已付給派出所及死者家屬五萬元錢),檢察院不得不於08年3月14日「提出補充偵查」,申請延期到2008年4月13日止審理結束。這已是第二次延期,為什麼?

「被告家屬強烈要求有罪就判,無罪就該放人,公安的鑑定和公訴人的指控與專家兩次鑑定明顯相悖,為什麼還不放人?難道「補充偵查」能推翻前兩次專家的鑑定嗎?」「綜上所述,禹金良的死因不明;且禹的死亡與雷無因果關係;非法行醫罪不能成立,請求依法放人。」

記者近日分別給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肖庭長,該法院院長和副院長去電,只要肖某接聽了電話,他表示海外媒體的採訪要通過市委宣傳部的批准,而該宣傳部則無人接聽電話。

在二審法庭上,胡代國以敘事詩歌的形式向法官提供1.8千字的辯護詞,生動全面具體高度地概括了案件的起因、發生、發展、拘留、逮捕、屍檢、複查、審理、判決、上訴的全過程。他說,看了此詩,包括法官、網友無不為之感動,但願此詩打動二審法官,依法改判原告無罪,還法律一個公道,還被告一個公道!

五旬老婦王菊華,家住通賢十大八,丈夫名叫雷華加,大女打工去南下,
二女十三讀初中,外加老父八十八,務農為主搭小修,一家五口生活佳。
上網喊冤為了啥?只怪公安亂七八,宣傳執行不到位,管理槍藥不依法。
禹金良住長河壩,常年外出把工打,五旬已過兒女死,唯留獨妻守住家。
夫妻脾氣都暴躁,說上幾句就吵架,妻子年過五十多,有人說她神經發。
禹父生前算八卦,外加務農把鳥打,前年死時無遺產,硝藥火槍來留下。
一天老禹看命書,說己今年命不佳。今年八月二十八,禹玩槍藥手腳炸,
喊天叫地我的媽。去大醫院莫得錢,當地醫院接收怕,自找火蔥把傷搽,
引起水皰雞蛋大,一籌莫展沒辦法,司機介紹來我家,快快救我一命吧。
死馬當作活馬醫,知情權利告訴他,我家沒有開門診,更沒騙錢搞欺詐,
打針吃藥去醫院,燒傷敷藥我想法。祖傳草藥多靈驗,治癒患者人人誇。
傷者懇求再二三,老雷小心把藥發。禹敷藥後即返家,十五天內無病發。
三次敷藥好轉快,消腫脫殼傷結疤,夫妻高興四處耍,逢人再把老雷誇。

九月十二禍事下,禹妻買回滷肉鴨,禹吃肉飯幾大碗,點頭哈腰把妻罵。
夜間悄悄上西天,丟下孤妻和老媽。當天私了不驗屍,喊價索賠三萬八。
禹妻自稱神經病,骨灰拋撒火葬壩?幾天同居年輕男,賣豬賣糧把人嫁?
屍骨未寒棄老媽,一同南下把工打?哪有自稱神經病,本案隱情未揭發。

當初何人報了案,王八所長把話發,給我五萬包擺平,姐姐快快把錢拿。
雷妻電話問姐哥,姐哥細酌即回答,背了黑鍋幹不著,驗明死因好說話,
出錢照樣把牢坐。王姐不願把錢拿,王八所長雷霆發,半夜拍桌把凳打,
十五日午屍檢前,火葬場上等錢拿。你們不要信他言,所長再次把話發:
老胡不通情與理,報告可以搞真假。驗屍本是搞兒戲,只要出錢我有法。
胡等一旁去商定:人命關天依法辦,先驗死因後講錢,除非對方先撤案。
華加求聲王老弟,只要你把案子撤,我們立即就付款。所長回答怎麼行,
要想撤案我為難,掏錢可以把刑減。由於沒有先給錢,下午兩點作屍檢,
所長心中極不滿,檢後先把老雷關。九月十九秦出面,不許胡哥去通賢,
王八罵胡是烏龜,胡某來了我發顫,國稅茶樓再索錢,不給我錢把罪加。
雷家被迫無奈何,只好忍痛把錢花,王八收錢失了信,五萬坐牢肺氣炸。
為揹黑鍋找領導,書信郵件加電話。天天請願好淒慘,各級領導裝啞巴。

黨和國家政策好,五不起訴我學法,愛民惠民你在哪?有冤不糾說空話。
案子轉到檢察院,有不有罪都要抓,大筆一揮下逮令,公章一蓋就合法。
四人前去問究竟,經辦官兒姓王八,公平公正聽不進,曝光文章加了碼。
為何曝光又加碼,莫須有罪違大法;還因老父八十八,搶收搶種土裡爬。
父母官們心何忍,作者寫詩把淚灑。案中有案無人管,潘金蓮案莫重發。
曝光文章快加碼,三江週刊誇華加,違法辦案全國發,華加無罪被關押?
敷藥那會致人死,根本無罪受刑罰,禹死與雷無因果,莫須有罪不合法。

案子進入縣法院,被告申請再檢驗,華西專家大吃驚:前次死因無法定,
都因病因全不明,心肝肺腎均自溶,兩檢皮膚無炎症,證據不足咋鑑定。
聽了專家一席話,胡王二人好高興。法官代 X一再求,請將意見寫成文,
證據充足就判罪,證據不足該放人。全部材料去傳真,經過專家再論證,
並將回復形成文,大紅公章來蓋定,病情轉歸缺資料,無法鑑定禹死因。
兩個鑑定有矛盾,誰真誰假已分明。三月三日把案審,法官多次問被告,
被告高聲喊冤情:當初禹X來我家,口口聲聲喊救命,我敷良藥發善心,
外將權利告知情,如患感冒去醫院,心裏難受看醫生,意外死亡我何因。
公訴人員指罪名:非法行醫害禹命,有根有據莫辯論,依照法律該判刑。
二位辯護針鋒對,兩檢皮膚無炎症,致命臟器均腐爛,專家教授未辯明,
公安鑑定不真實,指控罪名不能存。三月十七又延期,補充偵查再來審。
被告再次喊冤情,事實不清快放人,關押已有七個月,莫把我的人權侵。
政法幹警太無能,偵查半年未搞清,因果關係全不明,天下笑話留罵名。
四月七日又開庭,採納公安假鑑定,糊塗法官來宣判,可憐被告判緩刑。
四月十日去上訴,真假不分不甘心,相信人間有真理,官司打到北京城!
(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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