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天津市醫科大學總醫院濫用藥物致患者死亡、傷殘卻拒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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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訊】我母親(張某某 女77歲)因胸悶憋氣、咳嗽、乏力於07年12月31日入天津市醫科大學總醫院搶救中心住院治療。住院期間偶而出現言語不清經治療有所好轉,1月20日醫生讓我母親禁食水改為輸液治療患者病情急轉直下,造成我母親喪失視覺、講話、吞嚥、四肢運動功能,大小便失禁,幾成植物人。我們對醫院的治療產生不信任,

於是,2月11日我們將患者轉院治療。後經查明我母親病情變化的原因:連續輸了腦血栓病患者的禁用藥「中長鏈脂肪乳」長達22天。

藏某某(女69歲)因肺感染於07年12月31日住院和我母親同病房。經治療病情好轉,1月17日起輸入「中長鏈脂肪乳」病情加重,於2月6日死亡。

「中長鏈脂肪乳」說明書中明確規定低氧症、血栓病更應禁止使用。天津市醫科大學總醫院是天津市最大的三級甲等醫院(中國百佳醫院),是一家教學性質的醫院,專家、教授雲集,但卻沒有一人知道該藥為禁用藥。直到院方研究對策時,才向我索要說明書。對我們家屬採取的是無賴的行徑:依仗是大醫院顛倒是非,對用藥錯誤百般抵賴,說病情變化是患者自身情況造成的,對我們要求給患者治病的請求不予理睬,並揚言讓我們隨便告。一點也沒有救死扶傷的基本人道主義思想。

我們每天為我母親的病在24小時的看護和自費治療,工作、家庭都照顧不了,哪有時間和金錢和醫院鬥呢?請求廣大民眾和新聞媒體為弘揚正義、為了廣大患者的利益、為不再發生如此低級錯誤造成的人身傷害、為減輕我家的痛苦,呼籲一下:讓醫院得到應有的教訓、還我母親的健康、對藏某的死擔起責任。@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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