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容報導)美國最高法院星期四裁定,美國人享有憲法賦予的權利,可以擁有槍支用來自衛。這是最高法院有史以來首次就槍支管理做出明確的解釋。
最高法院26日以5比4的票數推翻了哥倫比亞特區32年來的禁槍令。第2條修正案規定,保障自由州的安全需要有管理良好的民兵,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法官面臨的基本議題是,修正案是否保護私人在任何情況下擁有槍支的權利,還是這種權利只有在州民兵服務時才有。
法官斯卡利亞說,憲法不容許「絕對禁止在家裏擁有和使用槍支用於自衛。」法院否決了華盛頓市要求槍械上鎖或處於拆解狀態的規定。斯卡利亞指出,手槍是美國人的首選自衛武器,因為「可以一隻手拿槍對著盜賊,另一隻手打電話報警」 。
支持槍支權利的人士對這個裁決表示歡迎。全美步槍協會執行副總裁拉皮埃爾表示,這對守法的美國人來說是個好消息。
武裝警衛迪克‧海勒在申請在家中擁有搶械的請求被駁回後,狀告當地法院。他在聽到今天的裁決後說,「我很高興我現在能夠在我的家中保衛自己和我的家人。」
加州參議員范士丹積極主張對槍支進行管制,她批評今天的裁決。「我相信美國人民因今天的裁決會變得不安全。」
有關專家指出,聯邦最高法院這次審理涉及華盛頓市槍支權利的案子具有重要意義,因為這是聯邦最高法院首次正面就憲法第2條修正案所涉及的公民擁有槍支的權利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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