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維也納禁兒童乞討法生效

2008-06-05 22:53 中港台時間|06-05 10:10 更新
0

【大紀元6月5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6月5日報導)奧地利維也納禁止兒童乞討法規正式生效。任何攜帶或利用兒童乞討的行為均屬違法,違法者被罰款甚至拘留。

根據新法規,只要是攜帶或利用未成年人進行乞討,不論什麼形式和原因都屬於違法,違法者都將受到相應制裁。違法者將視情節被處以最高700歐元的罰款或受到拘留一周的嚴厲處罰。

與其他國際化大都市一樣,維也納也存在著攜帶或利用兒童乞討的現象。一些人利用人們的同情心,或帶著孩子到街頭乞討或自己躲在暗處強迫孩子出面乞討,並佔有孩子的乞討所得。

維也納州政府認為,這種現象令人無法忍受,這是政府頒布禁止兒童乞討法規的重要原因。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