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場館觀賽規則嚴得令人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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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楠2008年7月14日北京報導)經過兩年字斟句酌的研究,北京奧組委星期一公佈了《奧運場館觀賽規則》。按照規定,奧運比賽場館內將禁止遊行、靜坐、示威等行為。

北京奧組委說,制定《奧運場館觀賽規則》既是為了確保觀眾的人身安全,也是為了保證賽場氣氛的歡快、祥和,因此歷來是奧運會籌備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之一。

據介紹,規則內容涵蓋法律事務、 票務管理、安全保衛、技術保障、競賽組織、現場秩序等多方面賽事組織工作的需要,主要包括限制物品、限制行為、禁止物品與行為等三方面內容。

北京奧組委志願者部副部長張振良在北京國際新聞中心星期一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宣讀了有關規定。他說,觀看比賽時,不得攜帶各種軟硬包裝的飲料與食品,易碎品和各類容器,鑼鼓、喇叭、口哨等各類樂器:“任何橫幅、標語、傳單,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宗教、政治、軍事、領土、人權、環保、動物保護等內容的宣傳品和展示品。”

此外,刀具、球棒、長棍、長柄傘、打火機、火柴等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物品也不得帶入。

場內嚴令禁止的物品和行為包括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煙花爆竹,及腐蝕性和放射性物品:“任何遊行、靜坐、示威行為、裸奔等其他擾亂現場活動秩序和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進行限制的行為是指雖不觸犯法律,但有可能對場館秩序、賽場環境、賽場人員構成干擾的行為,比如,在非吸煙區吸煙、翻越欄杆、踩踏座椅以及向比賽場地或觀眾座席投擲物品、刻意展示、宣傳服飾及隨身物品上的商業標識、集體穿戴含有相同或相似設計圖案、色彩組合或商業標誌的服飾。

奧組委志願者部副處長黃可瀛就《奧運場館觀賽規則》回答了記者提問。關於禁止遊行示威行為的條款是否只適用於奧運場館,奧運場館外是否有專門的示威區域。黃可瀛說,《規則》的條款只限於奧運場館內。至於場外能否示威,她建議記者向有關部門查詢。

早些時候有報導說,為了應對各地進京告狀的上訪請願者,當局計劃改變以往強制遣返的方式,將豐台區的世界公園劃為全封閉式的訪民專用區。訪民可以在世界公園舉行演講、抗議及示威活動。

但是6月11號,世界公園在其網站上發表聲明說,目前該園沒有接到任何有關部門的通知,園內各項活動全部正常開放。望廣大遊客勿信勿傳。

北京奧組委發言人孫偉德在回答記者詢問時表示,他沒聽說過此事。他說,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奧運會期間舉行集會、遊行或者示威活動, 都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按照集會遊行示威法事先向警方提出申請,批准以後方可進行。

關於不得攜帶橫幅和標語進場的問題,黃可瀛解釋說:“我們所限定的橫幅、標語等並不是單單指政治、宗教的,我們是指各種類型的橫幅和標語,包括各類加油的標語等等。在這個裡面,我們要和各國觀眾,要體現一種公平、公正的原則。”

黃可瀛說,這個規則借鑒了雅典和悉尼奧運會的做法,並根據中國國情進行了修訂。比如,雅典禁止攜帶大量硬幣進入場館。這個規定跟雅典的消費習慣有關,中國在自己的規則中刪去了這一條:“另外呢,在國外,尤其是露天場館,塗抹防曬霜之後享受日光浴,是觀眾和群眾非常喜歡的習慣。在北京,我們很多老百姓習慣打著遮陽傘從家出來,所以我們要求觀眾不要在座席區撐傘,長柄傘是不能進入場館的。”

《奧運場館觀賽規則》沒有對甚麼叫政治宣傳品之類的問題加以說明,也沒有解釋如果違反了規則會受到何種處置。不過,張振良說,這個規則除了觀眾版以外,還有完整版供工作人員參照執行。完整版對奧運場館規則進行了專業描述和全面界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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