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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查隱匿公文 北檢明傳陳水扁葉盛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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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季勤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為釐清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前第一家庭疑似洗錢情資,明天上午將傳訊喚葉盛茂、陳水扁兩人,追究可能另外衍生的隱匿公文、洩密等刑責。

葉盛茂前天承認兩度將扁家海外帳戶的情資與公文,面交陳水扁,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永發認為葉已涉及洩密,依隱匿公文罪起訴葉盛茂,求刑兩年半。

葉盛茂坦承將情資作成公文親自交給陳水扁,一次是2006年12月5日澤西島通報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海外資產情資,第二次是2008年1月28日開曼群島通報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在瑞士開戶的情資。

陳水扁昨日下午召開國務機要費案記者會上,否認葉盛茂說法的真實性。他表示只看過海外資產公文,強調「我們只是看到一些情資報告,沒有看到什麼公文不公文」。

台北地檢署為查明是誰隱匿公文,並追究葉盛茂可能涉及的洩密刑責,已發出傳票,通知陳、葉兩人,於明天早上赴台北地檢署應訊。

檢方將採隔離訊問,於九時左右先訊問葉盛茂,11時左右再訊問陳水扁,將兩人於庭外陳述、不具證據力的談話,製成筆錄,必要時還必須安排兩人對質。

如果葉盛茂被追加起訴洩密罪,可能罪名有二;一是較重的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洩漏國家機密罪,法定刑1年以上7年以下,另一是較輕的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法定刑3年以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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