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非法移民無權要求重審驅除判決

【大紀元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綜合編譯)美國司法部已經裁定,非法移民被判驅逐出境屬於民事訴訟,沒有自動獲得律師幫助申訴的權利。這引發移民提倡者的憤怒,認為政府的目標是削弱移民獲得公正聽證會的權利。

紐約時報和美聯社9日報導,在總檢察長邁克爾.馬克瑟(Michael Mukasey)長達33頁的決定中,馬克瑟表示,對面臨驅逐出境的人,憲法沒有賦予他們由於聘用偽劣律師而要求重新審理的權利。司法部官員有重新裁決此類案件的仲裁權。

在移民聲稱律師代表太差,得到被判離境的判決後要求重新審理的一系列事情出現後,馬克瑟做出該決定。

馬克瑟對他的決定解釋說:「第六修正案對要求律師的權利只適用於刑事案件,驅逐非法移民屬於民事訴訟。第5和第14修正案的一部分,適用於刑事和民事程序。但保障的正當程序只適用於政府採取的行動,而不是像移民律師那樣的個人行動。因此,在民事案件中,(非法移民)沒有要求聽證會的權利,從而沒有憲法權利獲得律師的幫助。」

不過,對於因律師的極端錯誤導致最初的驅除裁決的案件,馬克瑟認為法院可能會「在行政寬限期」的條件下允許重新審理案。33頁的決定中對重審驅除案件有詳細的規則。

前總檢察長阿什克羅夫(John Ashcroft)的移民法顧問、密蘇里大學法學教授克裏斯.闊巴奇(Kris W. Kobach)認為,該決定是嚴格依據法律的「一個平衡的意見」,在總檢察長的權力範圍內。移民指責律師辯護無效從而要求重審,通常被視為一種拖延戰術。

一些移民團體已敦促馬克瑟重新考慮該決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移民權利計劃主任嘎藤臺格(Lucas Guttentag)表示,已實行多年的法律程序被布什政府插了一杠。在紐約和加州做移民律師的帕帕雷利(Angelo A. Paparelli)說:「在總檢察長即將卸職的時候制定這一規定,『令人震驚和令人難以容忍』。」

奧巴馬政府可能會推翻馬克瑟的決定,但等到他的繼任者解決這個問題前,成千的人已被驅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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