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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非法移民无权要求重审驱除判决

2009-01-12 10:38 中港台时间|01-11 21: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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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肖见综合编译)美国司法部已经裁定,非法移民被判驱逐出境属于民事诉讼,没有自动获得律师帮助申诉的权利。这引发移民提倡者的愤怒,认为政府的目标是削弱移民获得公正听证会的权利。

纽约时报和美联社9日报导,在总检察长迈克尔.马克瑟(Michael Mukasey)长达33页的决定中,马克瑟表示,对面临驱逐出境的人,宪法没有赋予他们由于聘用伪劣律师而要求重新审理的权利。司法部官员有重新裁决此类案件的仲裁权。

在移民声称律师代表太差,得到被判离境的判决后要求重新审理的一系列事情出现后,马克瑟做出该决定。

马克瑟对他的决定解释说:“第六修正案对要求律师的权利只适用于刑事案件,驱逐非法移民属于民事诉讼。第5和第14修正案的一部分,适用于刑事和民事程序。但保障的正当程序只适用于政府采取的行动,而不是像移民律师那样的个人行动。因此,在民事案件中,(非法移民)没有要求听证会的权利,从而没有宪法权利获得律师的帮助。”

不过,对于因律师的极端错误导致最初的驱除裁决的案件,马克瑟认为法院可能会“在行政宽限期”的条件下允许重新审理案。33页的决定中对重审驱除案件有详细的规则。

前总检察长阿什克罗夫(John Ashcroft)的移民法顾问、密苏里大学法学教授克里斯.阔巴奇(Kris W. Kobach)认为,该决定是严格依据法律的“一个平衡的意见”,在总检察长的权力范围内。移民指责律师辩护无效从而要求重审,通常被视为一种拖延战术。

一些移民团体已敦促马克瑟重新考虑该决定。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移民权利计划主任嘎藤台格(Lucas Guttentag)表示,已实行多年的法律程序被布什政府插了一杠。在纽约和加州做移民律师的帕帕雷利(Angelo A. Paparelli)说:“在总检察长即将卸职的时候制定这一规定,‘令人震惊和令人难以容忍’。”

奥巴马政府可能会推翻马克瑟的决定,但等到他的继任者解决这个问题前,成千的人已被驱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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