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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寧利:台灣非聯合國成員亞丁灣護航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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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季寬台北13日電)對於台灣是否派軍艦前往亞丁灣及索馬利亞海域為商船護航,中華民國退役海軍中將蘭寧利表示,國軍軍艦有能力護航,但台灣不是聯合國成員,護航作為勢將受限。

美國在台協會(AIT)今天發表聲明指出,曾與台灣討論亞丁灣海盜問題,並宣示,任何船隻在任何地點遇險並要求協助,美國海軍「有責任」提供協助。

由於中國海軍艦隊昨天為台灣商船「宇善輪」護航,AIT在此敏感時刻發表聲明,受到密切關注。

蘭寧利對中央社記者指出,海盜是萬國公罪,根據國際法,世界上每個國家的海軍都有責任和義務在公海上打擊海盜,不論是否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簽約國。然而,打擊海盜行動不能進入他國領海。

為此,聯合國於去年通過1816及1846兩份決議,允許聯合國成員及經聯合國與索馬利亞同意的他國海軍,進入索國領海追擊海盜,決議有效期到2009年12月。

由於台灣不是聯合國成員,台灣的軍艦只能在公海打擊海盜,未取得同意不能進入索馬利亞領海,因此打擊海盜的功能將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蘭寧利指出,根據國際法,各國的軍艦都有責任向受到海盜打劫的商船進行救援,而不是只照顧自己國家的輪船。

關於打擊索國海盜一事的未來發展,蘭寧利表示,歐盟於2008年12月8日啟動1項行動,希望組成聯合打擊海盜艦隊,美國則於前天宣佈要成立有20多國參加的聯合艦隊,打擊索馬利亞海盜,並且設置指揮部,以收共同行動之效,大陸則宣稱其艦隊不接受他國指揮,將來聯合艦隊是否能組成、大陸是否堅持護航「單幹」,還需觀察。

蘭寧利說,理解上述各種情況之後可以知道:台灣軍艦有能力前往亞丁灣打擊海盜及護航,保護百姓安全是國軍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國軍護航對增強保護台灣海上運輸線的能力也有助益,但是國軍護航或打擊海盜在國際局勢現實下,的確存在若干限制,台灣如有商船向他國申請保護,這並不丟人。

而在這種背景下,既然台灣參加聯合艦隊可能有困難,台灣航經亞丁灣和索馬利亞海域的商船又數量不多,因此請他國艦隻照顧確實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整體而言,蘭寧利認為,目前政府在派艦護航一事上所持的態度四平八穩,各方面都考慮到了。

反觀大陸方面,直接採取護航作為,對商船能提供更多保障,但主要只保護自己的船,又運用護航一事著意宣揚發展「藍水海軍」民族主義情緒,還摻入對台統戰考慮,考慮的層面相當複雜。

此外,外交部官員今天指出,護航一事政府還在評估,這件事的影響層面涉及國防、外交、兩岸,需要全盤考量,如有必要,台灣會向其他國家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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