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 : 千秋功過 (2)

和之深義

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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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訊】這幾年,國學儒學等傳統文化在中國大陸重新得到了尊敬重視,朝野上下廣泛地宣傳引用其中一些辭句。千秋功過 (1)一文中提到「和為貴」一則,這是孔子《論語.學而第一》裏有子一段話的一部份。這當中的「和」字被普遍地引申接受為「和諧」,併進一步發展成國策:「和諧社會」。2008年在文匯報(或北京日報)上登載了作者劉吉的一篇文章,題目是《和諧社會與孔夫子思想》,核心意思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悠久文化一以貫之地強調『和合哲學′,成為56個民族、13億人口、五千年持續凝聚和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和合哲學是中華文化的精華、孔子儒家學說的重要組成」;而「其中最難能可貴的是『君子和而不同′(《論語.子路篇第十三》)的哲學理念,這是中國和合哲學的精髓,是對和諧社會最準確的表達。」

《論語.子路第十三》裏,孔子的全部原話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為什麼孔子強調君子跟小人對於「和」與「同」這一字之差?「和」與「同」究竟有什麼區別呢?劉吉先生沒有任何解釋。以常識而論,和字有美善之義,同字亦不遜色。如和有和衷共濟,同有同舟共濟;和有和氣生財,同有同心同德;和有和合二仙,同有大同世界;等等,很多。儘管和與同有著許多相同的涵義,然而我們的祖先和孔子,看來卻對這兩個字另外充實了不同的解釋及應用。這使我想起一段小故事,摘錄如下,也許對我們思考上述的疑問有些啟發。

東周春秋時期魯國昭公二十年(公元522年,是年孔子三十一歲)的一天,齊國大夫晏嬰(晏子)在齊侯齊景公旁侍立。齊侯談起大夫梁丘據(子猶),說:「據與我最相和。」晏子對答說:「據只不過是對您同聲相應罷了,怎麼算得上和呢?」景公問:「難道『和與同相異乎′?」晏子答道:「當然相異。和如做羹,魚肉配上醋、梅、肉醬以柴火燉;廚師調和各物,補其不足消其過分,從而製成美味之羹。君子食用如此之羹,心地平和。聲樂也同烹飪美味一樣,調劑清濁大小、長短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疏密,君子聆聽這樣的聲樂,心地平允。而心地平允,則德行和美。而今據大夫不是這樣。君王說行,他也說行;君王說不行,他必說不行。假如羹淡了,用水調兌,誰喜歡吃它呢?若琴瑟專聲寡調,誰愛欣賞它呢?這就是苟同的不當之處了。」(見《左氏春秋》昭公二十年)

雖然和、同二字有著相似的意思,如和諧和睦等,然而從上面的小故事不難看到,我們的先哲還給予了它們一些完全相反的涵義。在前面孔子那段語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中,「和」有重義、心和、及無乖戾的引申意思,而同則具有同黨同謀、阿比偏私的涵義。不僅如此,先哲們尤其偏愛和字,賦予它一個十分深刻的內涵,即調和諸物以達至善。《左氏春秋》昭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21年),周景公鑄鐘,名無射。樂官州鳩評論道:鐘鳴「小者不窕(讀挑,意細不滿) ,大者不槬(讀化,意橫不入),則和於物,物和則嘉成」。意即鐘之音小而不細浮,大而不粗蠻,那麼和順於物理,物理和美則諸事嘉成。再如,《禮記.中庸》第一段中講:「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這裏更為清楚:和,旨調劑歉與過,乃取得中、中節,即中庸的通達之路。

孔子在春秋時代所受的教育熏陶,以及社會背景實踐經歷,是他思想學說形成的基礎。因果而論,孔子「君子和而不同」一語中的「和」字,不是像劉吉先生在其文中所理解和闡發的那樣,作為中國和合哲學的精髓、對和諧社會最準確的表達」,是「幾千年來指導了中華民族多層面的行為規範」。這裏「和」的真諦在於:協調歉過以求中庸;具體到倫理道德上,則要克除偏私,舉直錯枉,秉公持正,而最終達到正果。試想:如果人們做到了公正,即公平正直,和諧社會不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嗎?反之,貪污腐化禁而更糜,貧富懸殊久而不癒,卻著力宣揚展示和諧社會,豈不是畫餅充飢自欺欺人嗎?環顧古今中外,有誰見過沒有公允正義的和諧社會?又有誰能想像存在一個和諧社會卻沒有或嚴重歉缺公允正義呢?我們可以回想一下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國民政府執政大陸的後期,內憂外患民於水火,憤而遊行示威,反飢餓反剝削反內戰;他們何嚐不愛和諧社會呢?蓋沒有前者之靖,遑論後者之享!

我們祖先的哲人,雖然創造了不少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如提出了像和、中和、中庸這樣光輝的哲理思想,但是我們中華民族幾千年來,有過真正的和諧社會嗎?廣大人民享受過多久真正安居樂業的生活呢?到底什麼是中華傳統文化的糟粕,並扼殺了千百萬善良淳樸百姓的世代美好願望?探索明辨之心不禁油然而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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