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女友:影像還是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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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野蠻女友”的電影盡人皆知。自此,“野蠻”女性形象在 傳媒所向披靡。黃品源一首5分鐘的MTV《小薇》就挨了不同的“小薇”50多個耳光,韓國電影大佬和師姐一路野蠻下去。這些文本塑造了嶄新的戀愛模式:男孩溫柔、寬容而又體貼,女孩漂亮、暴力而又善良。然而這類文本的氾濫,究竟是源於生活的原型,還是男性導演一廂情願的幻想?

  BBS上男孩建構了一個受害者的故事:挑起事端是女孩,男孩過去不忍即躲,這次忍無可忍,採取回擊,然而回擊造成的後果就是女孩的反應過度, 用男孩的原話說,“她像瘋了一樣”。可是,這個故事中遺漏了一點,女孩在事件中心情如何,是否也同樣覺得受到傷害?在描述對女孩的回擊時,男孩用了形容詞:“狠狠地”。可是在這整篇文中,“狠狠地”是被輕描淡寫地提及甚至被忽視的。故事中的男主角忽視了男女雙方在體能上的差別,也忽視了自己“狠狠地”扇耳光可能給對方造成的傷害,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心理上的。

  這個故事挑戰了對親密關係中暴力的傳統解釋,親密關係中的暴力是由於父權社會的性別不平等造成的,男性是施虐者,女性是受害者,彼此兩分,不可調和。這個故事的特殊之處在於:首先,這是個相互間暴力的故事;其次,這個故事尤其強調女孩子的暴力行為,故事中男性和女性的形象也是大錯位,女孩不再是被動的受害者,而是個主動的行動者,男孩卻一改錚錚鐵骨、熱血男兒的形象,扮演了楚楚可憐的受害角色。

  大量研究發現,大多數(超過2/3)情侶間的暴力都是相互的,發生的普遍性很高,但嚴重程度卻低於家庭暴力。由於戀愛擁有一下基本特徵:愛情的浪漫、 雙方比較獨立、少有經濟上的瓜葛、沒有孩子的羈絆、沒有法律上的保障和約束。於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戀愛本身賦予了女性特殊的權利,甚至有人稱之為“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所以女性的暴力行為在戀愛這個階段就顯得格外理所當然。

  從另一角度來看,男孩心中還有對女性“溫柔善良賢淑”理想形象的憧憬,所以對他而言,他認為女人是不應該有攻擊性的,如果女人有了攻擊行為,那麼不是病了就是瘋了。現實生活中的男孩喜歡電影中野蠻女友純屬葉公好龍,欣賞是圖個新鮮,卻無福消受。

  很多比較研究發現,在普遍意義上,戀愛時間長的和時間短的戀人相比,有性行為和沒有性行為的戀人相比,同居的和不住在一起的戀人相比,都是前者更有暴力。於是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越是長久的、“一夫一妻”的、有親密行為的戀人,發生暴力的可能性就越高。簡言之,越像婚姻關係的戀人發生暴力的可能性越高。

世界衛生組織這樣定義:在戀愛關係中,一方針對另一方的任何蓄意的言語、身體、心理以及性的攻擊和傷害。通常,人們覺得只有打到頭破血流才叫暴力,沒想到,在這個定義中,暴力的範圍急劇擴大。辱駡戀人“笨”、“蠢豬”、“沒修養”、偷看戀人的手機來電、短信留言、MSN記錄、控制他/她跟朋友的交往等……所有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為其實都是暴力。

  1981年,美國學者Makepeace首次關注戀愛暴力,並發現1/5的人在戀愛過程中至少經歷了1次暴力。1989年,Sugarman和 Hotaling的著名研究顯示,1/3至1/2的大學生以及1/10的高中生都認為自己經歷過戀愛暴力。這兩項研究都只局限在身體暴力,另一研究 (Ryan,1998)將其他三種暴力(尤其是言語的攻擊)都加進來,發生率高達95%,也就是說,幾乎每對戀人之間都存在過暴力,只是程度、嚴重性和頻率不同而已。

  愛我就應該聽我的話。愛戰勝一切,所以打是親、罵是愛。

  愛不需要說對不起,所以戀人之間不需要必要的禮貌和客氣。

  愛是忠貞,所以對方偷看一眼其他的異性也是一種背叛。

  愛是公主和王子從此幸福地在一起,所以人們不能承受戀愛中的衝突和磨合並將其擴大升級。

  在這樣愛的話語的包圍下,有一群年輕人,在愛和暴力編織的網下,不能呼吸。

  如果愛情那麼恐怖,為什麼年輕人都還趨之若鶩?原因很簡單,年輕人始終都在嚮往浪漫的愛情。那麼,為什麼甜蜜會發展成彼此間的傷害和暴力呢?

  社會學家Johnson認為,在兩個人營造的愛情中,我、你和雙方之間的關係是三個重要的因素,健康的戀愛中,三個因素是獨立的,都是重點,是允許對方成長的。其中,不健康的關係有兩種,一種是雙方都放棄自我,以關係為重,於是,最後為了維持關係而泯滅彼此的個性;另一種最為危險,在三者之間,以我為重,強加於他人,關係的焦點在於命令和要求,這種關係最容易產生暴力。因此,只有獨立平等的戀人,又懂得在三個因素中掌握平衡,才能置身愛的幸福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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