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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強推電子識別證 公務員隱私恐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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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要求公務員使用「自然人憑證」以執行電子公文線上簽核,法務部上個月回函解釋指出,此舉「有待斟酌」,且有無可能造成公務員隱私被侵犯之疑慮,「宜審慎因應」。

*要求用自然人憑證執行公文*

不過,行政院方面仍決定強推這項「電子識別證計畫」,要求公務員必須簽署同意書,更換「職員證與自然人憑證二合一」證件,不甩法務部的解釋。有公務員批評,馬英九號稱人權治國,「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

行政院在今年初推動電子識別證計畫時,就已遭公務員反彈,認為有侵害隱私及違反人權疑慮,事後行政院函請法務部解釋。

法部回函有侵犯隱私之疑慮

法務部在今年9月回函指出,「電子簽章法」等法只規定「電子認證」方式處理,並未明文以「自然人憑證」為之,因此這是否符合個資法第七條第一款以及第八條規定「必要」範圍內的要件,「有待斟酌」;且是否造成公務員隱私被侵犯之疑慮,「宜審慎因應」。

法務部強調,若推「自然人憑證」須「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其同意也要出於當事人自由意志;最後法務部提醒行政院,「成本」並非唯一考量,還須注意私益與公益之間的利益衡量。

*基層公務員被迫簽下同意書*

雖然法務部對研考會的這項計畫持保留態度,但據了解,行政院仍強行推動這項計畫,原本有許多公務員因擔心隱私遭侵犯不願簽同意書,但政院高層給各部門長官壓力,基層公務員因不願見自己的長官為難,因此簽下同意書,但公務員強調,這「根本不是出於自由意志的同意書!」

目前行政院本部僅剩少數公務員還未簽署同意書。基層公務員認為,這項計畫既然經法務部解釋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之嫌,行政院仍以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大旗,無視法務部的解釋,由單位主管逐一針對反抗者以半強迫方式取得個人同意書,而公務員礙於考績、升遷,最後大都屈服。

公務員擔心,行政院的作法有極大示範作用,未來待行政院淪陷後,全國公務人員必循例辦理,個人財產、資料都有可能曝光,視公務員人權如無物,根本是大開民主倒車!

台研考會︰符合安全認證規範

〔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對於電子識別證計畫引發的爭議,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11日回應說,法務部的回函只是提醒要符合比例原則及注意採取適當安全的認證機制,但研考會推動的這項計畫,絕對符合電子簽章法的安全認證機制。

至於有公務員投訴遭上級長官施壓簽署同意書一事,宋餘俠澄清說,如果公務同仁有疑慮,政府絕不會強迫其簽署同意書,這些不願辦理「職員證與自然人憑證二合一」證件的人,在處理公務作業時就維持現制,但事實上,目前試辦這項制度的幾個公務單位,都覺得運作下來沒有問題,也沒有所謂侵犯隱私權的問題產生。

宋餘俠強調,目前與自然人相關的安全認證方法只有自然人憑證與金融憑證,而職員證與自然人憑證是否二合一,都符合電子簽章法的安全認證規範,這一點是毫無疑問,法務部只是提醒注意採取適當安全的認證機制,並非指這項計畫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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