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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稅今定案 台財部盼後年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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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台灣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今(十九 )日再度討論「綠色稅制」(能源及環境稅 ),雖然賦改會期末報告已調降稅額,但開徵第十年稅收仍高達四三五一億元,累計十年稅收更達二兆○四三一億元,由於各界意見紛歧,今天能否定案,仍有變數,財政部則希望二○一一年開徵。

賦改會「綠色稅制」議題,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蕭代基提出研究報告,原本能源及溫室氣體環境稅第十年稅收高達八一○一億元,引發產業界反彈,今年8月初賦改會達成共識,決定調降稅額。新版「綠色稅制」研究報告,將環境稅由原本每公噸二千元降至七五○元,第十年能源及環境稅稅收減半至四三五一億元。

研究報告指出,能源及環境稅開徵第一年,先整併現行十三種稅費,再分十年調高稅額,課徵標的包括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煤炭、天然氣、核能及污染稅等。

*汽油每公升逼近五十元*

舉例而言,目前汽油每公升稅費(包括貨物稅、汽燃費及石油基金 )約九.五五元,一旦開徵能源及環境稅,第十年汽油每公升將課徵能源稅二十四.四五元及環境稅一.七元,合計二十六.一五元,較現行稅費增加十六.六元,以目前價格估算,開徵第十年,汽油每公升售價可能逼近五十元。

研究報告說明,能源及環境稅稅額訂定,以汽柴油稅後價格不超過日本及韓國的平均價格為原則,開徵第十年二氧化碳總減量四十六百萬公噸,為2008年二氧化碳基準排放量的十七%。

開徵能源及環境稅的稅收,將優先用於低收入戶所得補貼,並補貼大眾運輸,再配合取消四種貨物的貨物稅(電器、輪胎、玻璃、飲料 )、印花稅及娛樂稅,調降綜所稅及營所稅,並改善財政收支,以及進行節能減碳研究發展。

至於能源及環境稅對經濟成長的影響,研究報告強調,單純開徵能源及環境稅,對經濟成長可能有負面影響,但若搭配措施得宜,如調降所得稅等,反而可以提高經濟成長,實現雙重紅利。

據了解,由於能源稅是馬總統的競選政見,實施的可能性相當高,財政部長李述德曾公開表示,能源及環境稅今年底應會有定論,最快明年推動修法,後年開始實施。

能源價格看漲 台民眾日子難過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特稿)台灣政府擬開徵「能源及環境稅」,且分十年調高稅額,未來能源價格勢必高漲,加上企業成本轉嫁效應,將帶動台灣物價上漲,不僅台灣經濟成長及產業發展受影響,民眾能源及消費支出勢必大增,日子將愈來愈難過。

根據賦改會研究報告,包括汽柴油、瓦斯、天然氣及煤炭等,都要課徵能源及環境稅,開徵第二年稅收就超過三百億元,第四年突破一千億,第十年更高達四千多億元,等於是大舉加稅,未來水電燃氣等能源價格將高漲。

為減輕衝擊,能源及環境稅稅收擬用於補貼低收入戶及大眾運輸,並配合取消貨物、印花稅、娛樂稅及調降所得稅等;賦改會研究報告指出,若搭配措施得宜,反而可以提高經濟成長,實現雙重紅利。

事實真的如此嗎?開徵能源及環境稅,民眾及企業負擔都會加重,但企業成本增加後,可以轉嫁給消費者,最終還是由民眾負擔,政府試圖以「補貼低收入戶及大眾運輸」,取得加稅的正當性,但真正受益的民眾能有多少?

另外,能源及環境稅稅收將用於取消貨物稅及調降所得稅等,加稅由一般民眾負擔,減稅卻是企業及富人受益最多,也欠缺租稅公平。

開徵能源稅,如果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例如整合貨物稅、汽燃費等,改為隨油徵收,不失為可行方向,但政府卻以台灣能源價格低於日韓為由,擬分十年調升稅額,台灣國民所得不到日本的一半,能源價格卻要相當,民眾負擔得起嗎?

更何況,台灣正面臨史上最嚴重的經濟衰退,實質薪資退回十三年前水準,即使開徵能源稅時,經濟已恢復成長,但薪資停滯問題仍存在,民眾收入未增加的情況下,是否要貿然開徵能源及環境稅,政府宜審慎評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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