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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公共建設
【大紀元10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6日電)高雄市政府統計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4年5000億元計畫,高雄市共有85項共新台幣22.9億元,應於年底前完成發包;目前未發包工程23項,市府要求加速辦理,否則依法懲處。
高雄市政府於擴大公共建設計畫中,共爭取到行政院核定工程85項,總工程經費新台幣22.9億元。依據中央規定,今年底前要執行完畢;市府研考會列管尚有23項未完成發包,工務局27項未發包8項、教育局22項未發包7項、海洋局4項迄未發包、社會局5項有3項未發包、都發4項1項未發包。
研考會列管資料顯示,工程項目執行率最低的是海洋局、社會局,要求執行率偏低的單位加速辦理,否則將依「九十八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成效重賞重罰獎懲原則」檢討辦理。
工務局方面以道路及排水工程未發包居多、教育局是老舊校舍整建工程及建置數位教育環境、海洋局未發包項目含前鎮漁港整建及鼓山漁港浮動碼頭整建工程、社會局未發包的是兒童服務中心和仁愛之家整建工程等。
至於考核及獎懲內容以預算執行度為依據,預算執行未達9成者,機關首長、主管及承辦人員要被申誡1次、未達8成者申誡2次、未達7成者處分小過1次、未達6成者處分小過2次。
由於擴大公共建設工程是中央列管,研考會要求各單位加速辦理,只要12月底前未完成執行,市府將依規定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