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刺傷台灣高管 劉漢黃被判死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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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道)在廣東東莞打工遭遇工傷,被逼單手怒殺台灣籍企業高管的劉漢黃,成為與之同命運的工友及台灣數十家勞工團體救援的熱門人物。今天下午劉漢黃案進行一審判決,結果是死刑,緩期2年執行;劉漢黃已提起上訴。民眾表示,民憤的力量潛流暗湧,這樣下去,早晚會有爆發的一天!

11月2日,下午3點,劉漢黃案進行一審判決。劉漢黃,貴州人,26歲,土家族,初中文化,未婚,2009年6月15日前無犯罪記錄,2008年他到東莞展明五金製品廠打工,未經培訓進行危險的機床操作,工作僅7天發生工傷事故,手術被迫截去右手手掌。與資方談判工傷賠償未果訴諸於法院,雖獲勝訴經一年索償未成,屢遭資方打罵驅趕,百般無奈被迫試圖自殺;今年6月15日再遭資方及保安驅趕及打罵,衝動之下左手持刀砍死資方台灣籍高管2人,重傷1人。

中國勞工論壇全力聲援劉漢黃及其家人,其負責人表示,劉漢黃事發後,台灣數十家勞工團體參與救援劉漢黃的連署,十多家團體更是直接組成「救援職災工人劉漢黃聯盟」,向台灣的陸委會進軍請願,為劉漢黃的生命權疾呼。而大陸勞工團體紛紛緘默,網絡主流媒體也把關於劉漢黃的新聞壓於三四級頁面之後。我們看到人們為鄧玉嬌疾呼,為劉漢黃卻只能感慨聊勝於無的苦笑。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黃爾梅在新聞發佈會上的表態,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並獲其諒解的,人民法院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劉漢黃案並非孤例,僅東莞一地,何止千萬,四海九州,計以億兆;寰宇之內,難以計數。但每一個劉漢黃,我們都不能放棄,我們都要竭力聲援。」

廣大與劉漢黃同命運的工人及同情關注劉漢黃的人士展開了為他的捐助活動,他們提出的口號是:哪怕少抽半包煙、少喝二兩酒,給劉漢黃捐一點,齊聚大家的力量,一起來救援工人劉漢黃!

9月7日,劉漢黃案在東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劉漢黃當庭表示:我後悔,可後悔沒用。「請求法院判我死刑,對我是一種解脫。但對社會來說,那是不公平的。」他指有前因才有殺人的後果。

庭上檢方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劉漢黃,劉漢黃的辯護律師廣東律人律師事務所管鐵流表示,劉是有過錯的,他在正當防衛過程中最多犯有故意傷害罪,而非檢方起訴的「故意殺人罪」。法院當庭沒有做出判決。

管鐵流還透露,劉漢黃是沒辦法把內幕暴露出來,他的真實生活背景很悲慘。劉漢黃是因為索賠不成、長期遭受不公正待遇才會釀成此案,3名被害人存在明顯嚴重過錯,應從輕處罰劉漢黃。

評論人士認為,劉漢黃殺死兩名工廠主管,其實是在質問「東莞模式」。這個事件至少說明,東莞在維護弱勢群體權益方面做得非常不好。而在網絡上,「向劉英雄致敬」、「殺得好」的喊聲格外亢奮,劉漢黃成為網絡英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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