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上網查資訊 困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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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余心力美國華盛頓DC綜合報導)TMI(too much information)是信息太多、信息爆炸的意思,現代人就生活在各種語言的互聯網、手機短訊和各式各樣的郵件中。

TMI例子之一,就是法庭陪審員走捷徑上網絡查找案情,對案件審判構成了日益嚴重的困擾。如下面提到的三個案例:美國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長刑事犯罪案、佛羅里達州的毒品案、及馬州安娜‧阿倫德郡(Anne Arundel County)謀殺案。

案例1- 巴爾的摩市長刑事犯罪案:陪審員間用Facebook溝通

12月11日,巴爾的摩市長希拉‧迪克森(Sheila Dixon)的律師要求重新審案,部分原因是在12月1日庭審期間,5個陪審員用Facebook溝通,至少其中一人因此改變了意見,結果判迪克森的貪污罪名成立。迪克森的律師要求查看「Facebook朋友們」(Facebook Friends)發現此情,因此該律師要求換陪審團。

通常陪審員被告知他們只能接觸到那些法官允許的內容,其他之外的都被禁止接觸,不能互相研究或討論案情,只能依據那些複雜的法律條文下的證據來斷案。

在審判迪克森案時,法官丹尼斯‧斯威尼(Dennis M. Sweeney)一再警告陪審員,不要發短信或用任何方式在庭外討論案情。但是,五個陪審員顯然在Facebook成了「朋友」,他們在公共牆上張貼了案情。在法庭文件中,迪克森的律師說他想知道陪審員間用Facebook交流了什麼信息,這種行為違反了法官斯威尼的規定。

案例2- 佛羅里達州毒品案:陪審員上網查案情

問題不只是發生在馬里蘭州。今年3月美國律師協會就證實,在佛羅里達州進行了8週調查的聯邦毒品案,審判最後無效。無效的原因不只是因為一個陪審員和法官扯閒話,還因為另一個陪審員上網絡搜索案情。法官詢問了所有12個陪審員,得知其中8人都上過網。

案例3- 馬州安娜‧阿倫德郡兇殺案:陪審員上網查維基百科

上週,特別上訴法庭宣布2008年對艾倫‧傑克‧克拉克(Allan Jake Clark)一級謀殺罪的審判無效。克拉克被指控在2007年毆打一名男子致死。

審判無效的起因是在安娜阿倫德郡巡迴法庭審判期間,一名法警在陪審團室內,發現了打印材料,內容是從維基百科上查出的科學術語的解釋。法官保羅‧哈里斯拒絕了辯護人的請求,宣布此審判無效。

除了陪審員上網問題,此案例尤其重要的一點是,維基百科上的定義的解釋,詳細討論了如何根據人死後的血液來確定死亡時間和地點的細節。這些都與克拉克案子的審判有關。

很顯然,Facebook、谷歌(Google)和推特(Twitter)的世界裡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消息,很多不被法官樂見。

十年前好奇的陪審員想查到些資料並不容易。可現在他們只要動動指尖,就輕易從他們的手機裡、手掌和筆記本電腦裡查到資料、互相交流看法,這一問題日益嚴重,讓律師和法官們傷透了腦筋。

巴爾的摩大學的法學教授拜倫‧旺肯(Byron L. Warnken)表示:「如果我是一個巡迴法庭的法官,我知道這樣的情形是會持續下去的。人們或許認為,他們可以一直這樣做而不會被抓住。」

法官查爾斯‧莫伊倫(Judge Charles E. Moylan Jr.)說:「一個陪審員的不當行為,會損害整個評審委員會的公正性。」

馬里蘭州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董事會成員安德魯‧澤克(Andrew V. Jezic)也表示:「我不希望陪審員上網,看著我的網站,他們會說,『看,他放走了殺人犯還挺自豪,我們絕不會讓他再多放走一個。』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證人可能是有犯罪記錄的,這在審判期間不應被洩露,因為可能會損害陪審員對他們的信任度。」

馬里蘭州修改陪審員守則

大多數法官都明確告訴陪審員,不要到網上查找與案件相關的任何東西,審判結束前不能彼此討論情況。法院一般會沒收陪審員的手機和其他小電器,但陪審員被隔離的時間很短,其他時間裏上網或發短信,法官就無法控制了。

陪審員在Twitter和Facebook公布部分案情,美國律師協會表示擔心,全國的法律專家對此憂慮,如果案情失控,判案將失去公信。

在馬里蘭州,陪審員守則正在改寫中,將明確規定陪審團,用筆記本電腦、手機、黑莓在線搜索、發短信及日常社交,都是被禁止的。此規則預計將於明年出台,現仍在草擬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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