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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價禁藥治病 台灣名醫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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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5日電)前台北市立萬芳醫院血管中心主任張耀中,民國95年時為病患施打未經核准的廉價禁藥,並向病患收取新台幣90萬元治療費。台北地方法院判刑張耀中6個月,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法院審理期間發現,張耀中除曾任萬芳醫院血管中心主任,還擔任過海底醫學暨高壓氧醫學會理事、胸腔暨心臟血管外科醫學會監事,專攻糖尿病症,在醫學界頗具知名度。

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民國94年7月,當時13歲邱姓少女到泰國參加數學比賽,返台後罹患境外感染,治療後仍有癲癇、頭暈、智能不足等腦炎後遺症。

邱姓少女的母親為此四處尋找治療方法,並在96年9月間經家人輾轉介紹,與張耀中和居中仲介的陳雅玲見面。張、陳2人向邱母稱,手上有自瑞士藥廠進口的新科技產品,「可以幫她把女兒健康及聰明找回來」。

張、陳2人向邱母索取2個療程共90萬元的高額治療費用,其後共計40次為邱姓少女施打藥劑。邱母事後詢問其他醫師,發現2人索價過高,且藥物不但沒用,女兒還因此產生頭暈、貧血、肌肉酸痛等後遺症,於是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並到地檢署控告。

台北地檢署去年調查認為,張耀中與秘書陳雅玲謊稱可用高價的科技產品治療女童,實際施打的卻是未經衛生署核准的「胎盤素」、「胚胎素」、「血清」等禁藥,每劑只值400元到600元不等,將2人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陳2人庭訊初期仍試圖狡辯,惡性非輕,但審酌後來2人與邱母達成和解,並向法院認罪,因此依違反藥事法判刑張耀中、陳雅玲6個月,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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