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5日訊】我是山東省.榮成市.滕家鎮建築工程公司職工,1994年11月3日在工作中,塔吊吊運的振動棒及電機脫落掉下,正砸到我的頭及胸部,造成我高位截癱終身殘疾。
1997年11月3日榮成市勞動局的局長《徐成華》及建築公司經理一夥人拿來一份《傷殘處理協議》找到我,說:國家規定你必須一次性處理工傷待遇,我不簽字,榮成市勞動局就局長徐成華,強迫我說:如果你不簽字,以後什麼也不管了,等等。
從那天開始我就走上了漫長的上訪路,直到現在我也沒有得到公正公平的處理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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