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各省擬嚴厲懲罰縱火犯

標籤:

【大紀元4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戴林編譯報導)4月17日,有鑒於維省叢林大火對人們生命及財產造成的嚴重損害,澳洲各省及行政區的律法廳長同意引入新法律,對縱火犯實施更嚴厲的懲罰措施;同時考慮強制縱火犯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聯邦律法部長麥克萊蘭德(Robert McClella)表示,各省及行政區將統一對縱火犯實施的懲罰條款。在維省叢林中縱火導致他人死亡的縱火犯將面臨最多入獄25年的懲罰,他希望其它各省及行政區實施類似的法律條款。

麥克萊蘭德還表示,縱火的後果遠比破壞公共財產嚴重的多,縱火相當於恐怖襲擊。與恐怖襲擊相似,縱火同樣會造成損壞財產的嚴重後果,甚至造成人身傷害或死亡。

麥克萊蘭德說,很多澳洲人認為縱火犯在過去所受到的懲罰太輕了。有情況顯示,司法體系過去一直將縱火行為歸為反社會的行為;而明確的證據顯示縱火對生命及財產安全的危害與恐怖襲擊類似。他還說,目前各省及行政區對縱火犯的懲罰條款並不統一,聯邦法律中沒有就縱火導致嚴重人身傷害及死亡的具體懲罰條款。

麥克萊蘭德表示,如果有人故意縱火導致他人死亡,此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儘管他們縱火時可能並未有意識的致人於死地,但他們是有意縱火。他說,各省及行政區的律法廳長需參考加拿大的相關法律,考慮強制縱火犯賠償其對他人財產造成的經濟損失。

有人批評說,考慮到縱火疑犯的實際情況,強制縱火犯賠償經濟損失的做法可能行不通。但麥克萊蘭德回應道,事實上很多縱火犯可能沒有足夠的資金,但在縱火犯擁有足夠資金的情況下,可以強制他們賠償損失。

麥克萊蘭德最後表示,人們認為父母沒有足夠地關注其子女的行為。父母要為未成年子女的行為負責的規則將有效促使他們關注子女的行為,向他們解釋行為的後果。

截至目前為止,在黑色星期六維省叢林大火事件中,只有39歲的蘇卡路克(Brendan Sokaluk)因故意縱火導致Churchill地區11人死亡被起訴。(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澳警逮捕兩縱火犯證實與維州山火無關 
當局勸請公眾不要向縱火犯復仇
澳洲大火縱火嫌犯 竟是前消防員
加州縱火犯面臨死刑 5消防隊員遇難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