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馬州禁止製造商限定產品最低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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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實真編譯報導)美國馬里蘭州近期通過一項立法,禁止產品製造業者強迫零售商簽訂「最低轉售價格協議(Minimum-pricing agreements)」,以回應最高法院在兩年前所做出的爭議性的判決,認為最低轉售價格協議不當然違反聯邦反托辣斯法(Antitrust Law)。

這項新的法案將於今年10月正式生效實施,屆時零售商和政府官員可以對強迫簽訂最低售價的產品製造商進行起訴,而且該法也適用在網路購物,也就是說,馬里蘭州的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商品時,縱使該零售商的營業所位於馬里蘭州以外,仍然受該法的拘束。

「最低轉售價格協議」是由產品製造商要求零售商同意對於特定產品,在零售時不得低約定之價格。這種行為在以往被認為是限制公平競爭的違法行為,但最高法院在2007年6月的李金案(Leegin case)判決中,認為這種約定須視個案判定,並不當然違法,此後,製造商要求零售商訂定產品最低售價的個案遽增,據報導,美國目前約有5000家公司實施這種限制最低售價的政策。

限制最低轉售價格將使零售的利潤提高,因此可以避免零售商回過頭來向製造商施壓要求降低批發價格,但是一些以低價吸引消費者購物的零售商,特別是透過網路銷售的業者,認為這種限制最低轉售價格的協議是妨害市場競爭,而且是在欺騙消費者。

雖然馬里蘭州已經有自己的反托辣斯法禁止固定價格的行為,但是因為聯邦對法律的解釋優於州的法律,所以最高法院的判決已使州法律無效。不過據法律專家表示,馬里蘭州以制定新法的方式,明確禁止製造商和零售商之間所有的限制最低轉售價格協議,將優先於最高法院的判決適用,未來將有30多的州傚法馬里蘭州,進行這樣的立法。

此外,威斯康辛州的民主黨參議員赫伯.科爾,在最高法院做出李金案判決後不久,便於國會上個會期中提出類似的法案「消費者折扣保護法(The Discount Pricing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但未及付諸表決,今年他已經再度提出這項法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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