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義的名義為鄧玉嬌辯護—徵集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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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5‧10鄧玉嬌事件非常簡單,是非曲直也很清楚,夢幻城KTV女服務員鄧玉嬌因拒絕醉酒官員黃德智的「特殊服務」要求(註:異性洗浴也是特殊服 務),在受到嚴重暴力侵犯時(鄧貴大拿錢朝鄧玉嬌頭、肩部搧擊,聲言用錢砸死鄧玉嬌,並採取暴力兩次阻止鄧玉嬌離開,其嚴重危及鄧玉嬌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欲意、行為明顯),奮起反抗,揮刀自衛,導致官員一死一傷,其行為完全屬於正當防衛。當地警方卻以涉嫌「故意殺人」立案,顯然背離了案件的客觀事實(鄧貴 大並非當場斃命,而是送往醫院途中失血過多休剋死亡,鄧玉嬌是被迫防衛、主動投案,不是蓄謀殺人)。

在精神病院,鄧玉嬌遭受挨打和捆綁的虐待,使其精神倍受打擊,心靈受到了極大傷害,一直不能進食。目前物證內衣褲又被莫名其妙地清洗掉,關鍵的證據 已經滅失,鄧玉嬌將直接面對「故意殺人」的罪名指控,很有可能會被判處刑罰。目前在網絡媒體上人們針對鄧玉嬌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殺人或者是防衛過當意見不 一。但從程序來看,巴東警方沒有對鄧玉嬌合法權益予以保護(如果警方在鄧投案後的第一時間,就提醒鄧有聘請律師的權利,或通知當地法律援助部門指派律師及 時介入,重要證物內衣褲怎麼會被洗掉,證據如何會滅失?)。可以說,程序上案件偵察的方向一開始就是錯誤的,巴東警方一直在忙於求證鄧玉嬌「殺人」的細 節,而有意無意忽略掉了對鄧貴大等人的「暴力犯罪行為」(警方在偵查鄧玉嬌案過程中,不僅要收集不利於鄧玉嬌的證據,也要收集有利於鄧玉嬌的證據。鄧貴大 等涉嫌強姦與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之間,存在著密切關聯,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鄧玉嬌「故意殺人」罪名是否成立)。這樣的調查取證,有何「客觀全面」可言?這必 將導致司法不公!!!

民生、民權和女性的尊嚴一直是全社會最需要正視的問題。在中國既然色情服務是非法的,那麼首先應當懲辦的是官員的性侵犯和暴力犯罪行為。為什麼鄧玉 嬌的正當防衛行為會「涉嫌故意殺人」呢?同胞們請站在公正的立場上,以正義的名義參與到為鄧玉嬌辯護的行列中來!在此女性藝術研究中心、女性藝術博物館、 女性藝術社團聯合倡議,用正義為鄧玉嬌辯護!支持這個倡議的朋友,請留下你們的名字和身份。

簽名郵箱:s_y21@tom.com(以前留的QQ已遭禁:516604089)
簽名後請立即加入鄧玉嬌案公民後援團,直接和各個團的負責人聯絡。
鄧玉嬌案公民司法正義觀察團(聯絡人:張大軍 13701317658)、
鄧玉嬌案律師後援團(聯絡人:蘭志學律師 13001251152)、
鄧玉嬌案青年網民後援團(聯絡人:巴忠巍 13691558187)、
鄧玉嬌案輿論後援團(聯絡人:肖勇 13141034512)。
5月25日經律師團專家同意,現增設鄧玉嬌案姐妹聲援團(聯絡人:申子辰13648442359),
參加鄧玉嬌案姐妹聲援團的朋友請直接把聯繫方式和聲援方式發到郵箱:s_y21@tom.com

簽名按時間先後排序(自2009年5月23日12:00始)

1島子(教授)、2奉家麗(畫家)、3王林(教授)、4申子辰(教師)、5劉新華(藝術家)、6劉樹勇(教授)、7顧錚(教授)、8宋永平(藝術 家)、9李珂(總編)、10伊蕾(詩人)、11侯波(學者)、12曾蒙(學者)、13段君(批評家)、14都國楨(藝術家)、15韓濤(藝術家)、 16-17高氏兄弟(藝術家)、18尹丹(教師)、19蒲鴻(研究生)、20張怡(研究生)、21邊紅(畫家)、22唐子硯(畫家)、23韓勇(畫家)、 24劉傳寶(畫家)、25謝荔(銀行客戶經理)、25靳衛紅(藝術家)、26楊春雨(學生會主席)、27雷燕(藝術家)、28彭小菊(女性藝術社團論壇組 組長)、29田耀(藝術家)、30房小雨(大學生)、31李安琴(大學生)、32宋健(大學生)、33任亞婷(大學生)、34曉雪(自由撰稿人)、35星 河艦隊(普洱茶普通群友)、36劉祥雨(大學生)、37劉怡辰(大學生)、38白菲(學生LES)、39聖君(後當代藝術教父)、40吳敏(海萊健康諮詢 法人代表)、41李拜天(網絡總監)、42李琴(新未來瘦身總經理)、43李枝(自由職業者)、44羅潔(待業青年)、45曠野(教師)、46雷敏(大學 生)、47李文紅(職員)、48吳儀(自由職業者)、49李燕(翻譯)、50代建(律師)、51呂上(藝術家)、52何瑞鈞(藝術家)、53肖立新(教 師)、54楊文萍(畫家)、55林墨(畫家)、56李超(大學生)、57沈森(大學生)、58徐微強(藝術家)、59武秦瑞(策展人)、60王鵬翔(大學 生)、62聶培源(大學生)、63李浩(大學生)、64范可(大學生)、65陳盈(大學生)、66黃俊文(大學生)、67戰曉辰(大學生)、68蔡鵬吉 (大學生)、69王千(大學生)、70胡鎮超(大學生)、71譚廣成(大學生)、72付笑然(大學生)、73肖舸(大學生)、74朱洪鼎(大學生)、75 曲成龍(大學生)、76姜辰(大學生)、77孫鵬遠(大學生)、78王強(大學生)、79王靜(大學生)、80王毅傑(大學生)、81翟幼林(教師)、 82楊洋(大學生)、83鄭紅(大學生)、84金子(畫家,小說家)、85黑羊(藝術家)、86范業韜(法學家,現居法國)、87吳湘雲(畫家)、88蘇 群(女性藝術社團成員)、89陸樂生(70歲退休老人)、90週成(動畫片導演)、91王賢婷(大學生)、92唐小昭(上海,自由職業者)、93酣高樓 (自由職業者)、94錢睿哲(一個破產國企下崗的老共產黨員)、95朱小巖(公務員)、96牟群(四川美術學院教授、批評家)、97張永強(農民工,河南 煤業化工集團員工)、98童英貴(浙江律師)、99趙芫(大學生)、100郭金福(四川金頂律師事務所律師)、101王雷(環境評估師)、102杜虹(作 家)、103黃羅慧(女性藝術社團成員)、104李濤(學生)、105馬成軍(河南普通群眾)、106冼麟山(自由職業)、107陳亞亞(女權在線網站站 長)、108鄧泉(工程師)、109林苗(大學生)、110吳雯(大學生)、111陳永光(大學生)、112舒陽(藝術家、策劃人)、113滕彪(中國政 法大學教師)、114王勇(鞋類)、115趙軍勝(自由職業)、116楊永勝(畫家)、117巖熔黑(北京正黑視覺攝影師、藝術家)、118楊荔鈉(導 演)、119朱雁光(藝術家)、120劉麗晶(版畫研究生)、121郭敦顒(數學論文〈哥德巴赫猜想證明〉的作者)、122王鐵為(自由藝術家)、123 馬上(藝術家)、124盛奇(藝術家)、125週斌(藝術家)、126胡擇(電影導演)、127王邁(藝術家)、128蒼鷹(藝術家)、129陳光(藝術 家)、130黃大耕/黃達沖(自由漫畫人)、131芬妮(藝術家、音樂人)、132陳微娜(景觀設計師)、133鍾楚田(wcps院士科學家)、134白 蘭(編輯)、135王立棟(法律專業大學生)、136何曉國(商人)、137無招(研究生)、138隨緣(深圳的)、139鄒家華(私營企業家)、140 林榮剛(舞者)、141厚黑先生(工程師)、142楊恆(評論)、143吳勇(自由職業)、144傑勇(商人)、145沈瑩(教授)、146舒予、147 張宇(安全工程師)、148張永(江蘇徐州農民)、149劉丞(重慶自由職業者)、150王建(建築)、151浙江(王憤怒)、152何秀容(空姐)、 153艾曉明(中山大學教授)、154萬建軍(山東煙台)、155符寒石(職員)、156殷柱海(南京律師)、157田吉(北京自由職業)、158郝大鵬 (教師)、159彩雲(四川江油退休工人)、160牛華麗(退休工人)、161廖文峰(教師)、162阿天(教師)、163李平凡(新浪網友)、164郭 君(關中書院斑竹自由職業者)、165王順之(社會工作者)、166dingjijiang(zhejiangshaoxing)、167黃少華(教 師)、168佟巖(IT)、169陳衛紅(新浪網友)、170潘建軍(新浪網友)、171胡銳(研究生)、171李睿騫(中國政法大學大學生、172羅龍 (工程師新疆)、173朱共璋(烏有之鄉)、174俞文華(軟件工程師)、175黃蘊竹(公司職員)、176羅小虎(打工仔)、177張青茹(海歸)、 178李傑(石油工程師)、179張慶(自由職業)、180梁日暉(退休職工)、181肖標(打工的)、182張穎(學生)、183靜蒔(江蘇,自由職 業)、184景小怡(教師)、185陳行(老師)、186徐興彬(擺攤的)、187梁生(職業,問蒼天)、188浙江(張大明)、189王宏(北京職 員)、190汪松平(自由職業)、191謝少華(湖南)、192郝林溪(職員)、193潘志鵬(企業職員)、194孫勇(工程師)、195牛得泉(自由職 業)、196雖然(網友)、197簡單E61(人力資源師)、198孫丹丹(大學生)、199李興國(基層黨員)、200高明(學生)、201劉剛建(醫 院院內感染控制行業市場部經理)、202袁開亮、203葉子立、204黃永政(打工仔)、205李海波(浙江小老闆)、206薏苡(金融業)、207楊傑 (教師)、208呂航(西安,商業)、209鄭念霓(廣州公司職員)、210羅璨(洗腳的)、211王兵、212梁克剛(藝術家)、213都雅個(自由藝 術者)、214陳向寧(策展人)、215橋影(自由茶人)、216任波(視頻工作者)、217陸嘉琪(自由職業者)、218竺鶯(清潔工)、219倪梓卉 (學生LES)、220李岑璐(待業青年LES)、221黎思人(女香港公民)、222邵偉翔(男 香港公民)、223翟志亮(自由職業者,GAY)、224田湧(藝術家)、225ade wang(留學生,澳洲政府工作人員)、226吳宇軒(待業青年,LES)、227殷正洲(藝術家)、228程小蓓(詩人)、229王瑞鴻(華東理工大學 社會工作系副主任)、230舒暢(上海公司職員,LES)、231王毅(中華大陸地區)、232武嶸嶸(社會工作者)、234曉飛(上海公司職 員,LES)、235陳靜(學生,les)、236李玲(自由職業者;LES)、237潘建國(新疆克拉瑪依,高級工程師)、238張萬佳(身份工程 師)、239杜永衛(雕塑家)、240杜永東(國畫家)、241杜永思(高級工程師)、242張慧綺(會計師、總經理)、243亂妃(無業人士,網友)、 244夏彥(大學生,LES)、245吳雯怡(食品銷售員,LES)、246丁潔(大學生,LES)、247陳星潔(白領,LES)、248王麗慧(教 師,LES)、249劉家輝(學生)、250劉淑清(教師)、251孫鳳至(大學生,LES)、252王江(社會工作者,GAY)、253王晶(醫學工作 者,LES)、254溫婷婷(學生)、255陸穎(社會工作者,LES)、256趙靜(編輯)、257柳又銘(退伍待業,GAY)、258杜鑫(雕塑 師)、259田萌(策劃人)、260任明(上海社科院)

部份留言:

如果定義為故意殺人,我抗議!——李銀河(學者)
用法律的武器給予公平與公正——殷正洲(藝術家)
希望真相大白,正義得到伸張!——任明(上海社科院)
兩鄧案巴中官方到底是在維護什麼?法律的尊嚴、政府形象、還是黨的威信?都不是,是在維護赤裸裸的權利關係!案件簡單且清晰明瞭,人為地複雜化目的也是明顯的。號召民眾要更多地關注。有理有據有節,即要維護權益又不能煽動動亂。要在法律筐架下據理力爭。——曠野(教師)
此案有強姦嫌疑,警方應該羈押另外兩人!!!呼籲成立援救鄧玉嬌的律師團!——范業韜(法學家)
以正義的名義,以人間上帝的名義支持你們的行動,人民保佑玉嬌!——朱小巖(公務員)建議鄧女自己和律師簽訂委託協議——孤獨聽海(網友)
無論是正當防衛或是精神病患鄧玉嬌均應免刑、無論是刑法條例或公務員戒規當事鄉吏均應判罰。——牟群(四川美術學院教授、批評家)
我們要做的就是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動員學生,動員工人,動員所有的基層民眾,萬人簽名,上報中央,動員共產黨左派元老站出來表態.至於偵破沒有誰比公安部的人更專業,而且這個案子的案情再清楚不過了,如何結案就看中央的態度了。——大漠古鷹(鄧玉嬌案志願者QQ群一員)
此案是女性保障自身權力的有力案件。——陳光(藝術家)
人無良知無異於行屍走肉——黃大耕/黃達沖(自由漫畫人)
支持鄧玉嬌,維護女性尊嚴!——芬妮(藝術家、音樂人)
極度惡劣!! 權大法大? 支持簽名。——劉麗晶(版畫研究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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