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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晨小時被餵菸屁股 男友條件是不吸菸

2009-06-10 16:55 中港台時間|06-10 04: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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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0日電)藝人林依晨小時候曾經被餵菸屁股,今天擔任董氏基金會拒菸大使時表示,這是她最早吸菸的紀錄。她自己不抽菸,更拒吸二手菸,男朋友的條件就是不抽菸。

林依晨擔綱演出最新的拒菸公益廣告,宣導室內不吸菸的觀念,她今天到行政院衛生署出席活動時指出,小時候上英文課回家時坐娃娃車,因為是最後一個下車的小朋友,每次都被司機餵菸屁股。

她說,她長大才知道這是不對的,後來步入娛樂圈,每次熬夜拍戲總是有工作人員靠香菸提神,她受不了就會離開,時間久了大家就知道不要在工作場所抽菸。

這次擔任戒菸大使,林依晨做足功課,除了提醒室內外全禁菸、室內禁菸、戶外定點吸菸、室內全禁菸戶外未規範、室內可吸菸戶外未規範共5種禁菸空間的分類外,也不忘提醒癮君子戒菸,因為菸捐漲價、法令更嚴格,丟掉香菸可以省錢,還可以增加抵抗力。

在收到衛生署長葉金川的感謝狀之後,細心的林依晨回贈電腦畫卡,她把葉金川畫成超人,感謝葉金川推動菸害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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