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海外僑商烘焙研習班(B)班受理報名

【大紀元6月11日訊】僑務委員會為服務海外僑商,特舉辦「2009年海外僑商烘焙研習班(B)班」課程,以增進學員新知,並提供國內最新烘焙理論及實作技術,配合實地參訪相關企業,提供僑營餐飲烘焙業者或有意經營烘焙業者一套完整學習中西式糕點麵包製作之烘焙課程,期能提升中西式糕點麵包烘焙技術,加強海外僑商在當地市場之競爭力。

本次烘焙研習班日期為9月7日(星期一)至9月18日(星期五),9月7日上午報到、開訓,9月18日下午結訓及學員賦歸,9月13日(星期日)自由活動,研習地點為國立高雄餐旅學院。實際研習課程11天,包括烘焙(中西式點心、蛋糕、麵包)實作與經營管理課程、專題演講、企業參訪暨經營實務講授、文化知性之旅、學員經驗交流等。

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由僑委會安排之歡迎餐會、成果發表餐會、研習期間之午餐、企業參訪及文化知性之旅高雄、台南2日交通費及午、晚餐等,均由僑委會負擔,至於往返機票以及返台後自行由機場往返研習及指定地點之交通費、研習期間膳宿費及其他個人費用,則由學員自行負擔。

若有住宿需求,由承辦單位國立高雄餐旅學院協助代訂高雄福華大飯店,二人房每人新台幣1,050元/每晚;單人房新台幣2,100元/每晚(皆不含早餐),住房期間所發生之其他加值服務費用(如電話費、洗衣費等)需自行付費。另實作制服(必須購置,含廚師服上衣、圍裙及網帽,每套新台幣800元)由學員付費,委由承辦單位國立高雄餐旅學院統一採購,其他個人費用(如書本等)均由學員自行負擔。

報名者須為海外僑營烘焙業負責人或烘焙相關產業從業人員,年滿20歲(含)以上、65歲(含)以下,通曉中文,最近二年內曾參加僑委會各種經貿研習班者,視名額情況錄取。同一家庭(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同公司人員(含關係企業連鎖店)僅限一人報名參加。

歡迎海外僑商從事烘焙業或相關行業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報名截止日期為7月15日,相關資訊及報名表可至僑委會網站http://www.ocac.gov.tw/華僑經貿投資/僑商研習園地/國內開班訊息,瀏覽招生簡章並下載報名表,或於上班時間(週二至週日上午10時至下午6時)電洽華府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陳先生,電話:(301) 869-8585 ext. 118。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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