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案結案 民眾:事情沒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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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吳偉林綜合報導)備受矚目的鄧玉嬌刺殺淫官案,6月16日於湖北巴東縣法院一審結束。對於官方的「有罪免罰」判決,律師、學者,以及民眾普遍表示不滿,「事情還沒完」,並要求當局公布真相,懲辦鄧玉嬌案中涉嫌強姦犯罪的黃德智、鄧中佳、涉及「買處」的投資商周程(音),以及包庇犯罪、銷毀罪證的背後官員。
  
據官方報導,6月16日,日於湖北巴東縣法院一審結束,合議庭當庭宣判,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於防衛過當,且鄧玉嬌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編者註:湖北鑑定機關認為鄧玉嬌環心境障礙),又有自首情節,所以對其免除處罰。
  
對於當局的一審判決,民間普遍不能接受。中共官方媒體做了一次網絡民意調查,截至到18日,在近13萬人的投票中,93.42% 認為鄧玉嬌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應該定罪」。
  
在強大的民意下,鄧玉嬌雖然爭取到了免於處罰,開創了民間抗暴的勝利,但民眾認為,鄧玉嬌被當局扣上「惡行和精神病,都是不堪忍受的人身貶低。」並表示再一次被政府「忽悠」了,「只有拿起自己的修腳刀,才能捍衛自己的尊嚴!」

律師:案件混淆了鄧案的性質
  
巴東法院判決後,關注鄧玉嬌案的大陸律師們紛紛發表文章,表達對巴東法院當庭做出對鄧玉嬌「有罪免罰」的質疑和遺憾。
  
一起受外界廣泛關注的案件,竟然在2個半小時內當庭作出判決,速度之快令人驚奇。北京劉曉原著名律師表示,「可想而知都是事先已經定好了。」
  
大陸著名刑事辯護專家張會新律師認為,鄧玉嬌案的焦點是法院故意混淆鄧貴大、黃德智等人不法侵害的行為性質,將明顯的強姦降格為一般的騷擾和尋釁,從而為加罪鄧玉嬌奠定了法律基礎。
  
BBC記者也表示,「法庭一筆帶過的審理並沒有解開圍繞案件真正起因的謎團,也沒有回答以前當地官方前後矛盾的說辭所引發的質疑。」
  
外界認為,從鄧玉嬌案6月5日被巴東檢察院提起訴訟(而不是死者鄧貴大家屬),15日官方對外透露鄧玉嬌的司法鑑定結果為「心境障礙」,到16日一審宣判鄧玉嬌「有罪免罰」,都是背後有「高人」操縱的結果。
  
海外媒體評論說,「法庭如此的判決結果有著很高的『技術含量』,一方面認可了起訴罪名中的故意傷害,另一方面又免除了鄧玉嬌的牢獄之災。讓當局找到了台階,也多少挽回了些讓鄧貴大等人搞得相當襤褸的面子。」
  
著名法學家袁紅冰對此表示,這個判決本身是認定鄧玉嬌是有罪的,只是由於鄧玉嬌有各種情節,其中包括污蔑鄧玉嬌精神上有一定的障礙,因此給予從輕處理。這樣的判決恰恰是體現了中共暴政的本質,也體現了中共暴政在這個問題上所處的進退兩難的局面。

輿論:鄧玉嬌案還遠未到該歡慶的時候
  
雖然鄧玉嬌重獲自由多少給民眾帶來一些欣慰,但民間表示,鄧玉嬌案當局匆匆收場,既沒有公布真相,也沒有將真正的罪犯繩之以法, 「事情並沒完」。
  
南方網網評也說,「這不由得讓人懷疑,鄧玉嬌的勝利只是一個個例或者說是偶然。在輿論重壓下獲得的勝利,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勝利。鄧玉嬌自由了,以後還會不會有李玉嬌、張玉嬌?鄧貴大命已歸西,以後還會不會冒出朱貴大、吳貴大戕害百姓?」
  
評論認為,鄧玉嬌案到目前為止,只算是劃了一個逗號,頂多是一個分號,還遠沒有劃上句號。而整個社會法治化和公平正義的實現,也剛剛開始邁出一小步。前邊的路還很長,我們還遠未到該歡慶的時候。
  
18日,鄧玉嬌案四大後援團,鄧玉嬌案公民正義觀察團、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鄧玉嬌案輿論後援團、鄧玉嬌案青年網民後援團聯合聲明,也要求懲辦罪犯黃德智等。他們在聲明中說,「我們深知自己隨時都有可能成為新的鄧玉嬌案主角。」
  
17日,由50名海內外知名律師和學者組成的「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發表聲明,「但從法律專業角度,我們不能接受鄧玉嬌被判有罪的結果。我們認為鄧玉嬌構成正當防衛,應當宣判無罪。」
  
他們在聲明中再次提議,把案發當日5月10日作為「公民正當防衛日」。

民眾:只有拿起自己的修腳刀
  
在中國,「夢幻娛樂城」一類半公開色情場所的出現並普及到「野三關」這樣的鎮一級地方已非一日。這些年來也不斷出現烈女子不肯受辱跳樓、疑似「被跳樓」致殘、致死的案例,其中絕大多數均不了了之。
  
BBC記者認為,這次鄧玉嬌得以保全自己清白的同時又免卻牢獄之苦,不光得益於當時她手中那把刀這一「硬件」,也得益於網民的舌頭這一「軟件」。
  
美國大西洋理事會資深研究員楊恆均表示,「在一個幾乎都失去了理智的社會裏,在面對尊嚴、自由和身體受到侮辱和傷害的時候,一隻修腳刀,很可能比知識份子的長篇大論更具有啟蒙意義!」
  
網絡民眾認為,只有拿起自己的修腳刀,才能真正捍衛自己的尊嚴。

袁紅冰:鄧玉嬌案的判決 體現了中共暴政的虛弱
  
著名法學教授袁紅冰表示,鄧玉嬌在三個中共狗官對她進行性強迫的過程中,奮起反抗乃是行使在暴政前的自衛權,是行使在暴政前的起義權。所以鄧玉嬌的行為完全是正義的行為。
  
「而中共暴政的法律根據它的維護中共權貴階層的本質,而判鄧玉嬌有罪,這種判決本身就說明中共的法律實際上是和中共的貪官污吏的基本利益是一致的。」
  
他說:「同時,這個判決也顯示出了中共暴政現在的虛弱,按照其本性對於楊佳、鄧玉嬌這樣敢於以生命和中共暴政的官員進行反抗的人,他們是要治以重罪的。但是由於鄧玉嬌案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激起了人們極大的義憤,中國社會各階層的人們,乃至國際上的有良知的人們都在關注著鄧玉嬌案。」
  
袁紅冰認為,「在這樣一個重大的壓力之下,中共儘管仇恨鄧玉嬌,儘管認定鄧玉嬌是有罪的,儘管污蔑鄧玉嬌精神上有什麼障礙,還是不敢判鄧玉嬌以重罪。只好用免除刑事責任來結案,所以這個判決我想我們應該從兩個角度看:一個是它認定鄧玉嬌有罪,反應了中共暴政法律反動的本質、反人民的本質。認定有罪而又不敢判處刑罰,表明了中共暴政在人民的反抗面前它顯出的虛弱性來。」

鄧玉嬌案的核心與夏霖律師的炸彈
  
據中共湖北省委知情者透露,中共湖北省委書記羅清泉5月19日已經知道鄧玉嬌案內容。案件核心起因為福成礦業公司礦長周程以及野三關鎮人大主任、主管招商工作的副書記鄭建武尋歡「買處」,而鄧貴大、黃德智,以及鄧佳中只是幫著拉皮條跑腿的小人物。
  
鄧玉嬌案的核心犯罪是逼良為娼,「強迫婦女賣淫罪」,引申出暴力,流氓,侮辱,性侵害婦女罪或涉嫌強姦婦女罪等。
  
北京律師夏霖面見了鄧玉嬌後,於5 月25日發表了對鄧玉嬌案中涉嫌強姦犯罪的嫌疑人黃德智等的《控告書》,對案情有著重大披露,在國內外產生巨大震動,對6月16日鄧玉嬌「免於處罰」產生了重大作用。

不過,夏霖律師在自己博客中稱《控告書》只是一顆「炸彈」。他警告有關方面,他的調查工作還在進行,如果有關方面一意孤行的話,他將扔出更厲害的「核彈」。由此顯示出鄧玉嬌案情的背景很深,幕後還有更大的核心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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