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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促設檢察總長及NCC委員不信任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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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日電)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提案修法,規定檢察總長經法務部長或立委連署提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委員經行政院長或立委連署提案,並經立法院院會通過不信任案,應立即請辭。

蔡正元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出,他是引用行政院長不信任案的設計,作為檢察總長與NCC委員退場機制,如同公職人員透過選舉當選、經罷免解職;這些人員通過立法院同意權行使被任命,因此透過不信任案解職,應屬適當。

他說,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法務部長是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位階上誰大誰小在法務體系上已產生問題。

蔡正元提案修改法院組織法,賦予法務部長有不信任案提議權;若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無法水乳交融合作,可以透過不信任案機制得到解決,不是法務部長辭職、就是法務部長對檢察總長提出不信任案。

此外,由於NCC日前以附帶條款方式通過中視與中天負責人變更案,,引發中視中天反彈,甚至刊登半版大廣告抨擊NCC委員。

蔡正元表示,NCC這一、兩週來的作為是否依法行政已引發質疑;他已擬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規定NCC主委、副主委或委員的不信任案,須經行政院長或全體立委1/4提議,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即為通過;經不信任案通過的主委、副主委或委員,應即向行政院長提出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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