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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靜蕾遭起訴將被禁止在亞洲代言手錶

2009-06-23 14:21 中港台時間|06-23 01: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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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徐靜蕾代言的英納格手錶代理商指控她違約,除了要求賠償損失外,還禁止她在中國、日本、新加坡等亞洲國家宣傳其他品牌手錶。徐靜蕾的經紀人孟冰前日接受記者採訪時否認收到法院傳票,並稱徐靜蕾沒有代言其他手錶品牌。

  被控違反代言合約

  有內地「四小花旦」之稱的徐靜蕾2007年3月與瑞士著名腕表品牌英納格簽約,成為該品牌的腕表代言人。不過前日有媒體報道稱,該名表品牌的代理商起訴了徐靜蕾。

  英納格的代理商指出,徐靜蕾與英納格於2007年3月20日簽訂合約,但是徐靜蕾違反了合約內容。因此,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徐靜蕾在未得原告的批准下利用自己的名字及形象,在中國以及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替其他品牌宣傳手錶產品,直至合約完結為止。

  據悉,有關報道並沒有提到有關公司起訴徐靜蕾違約的具體內容,只是根據內容來看,不難猜出是廠商針對徐靜蕾為其他手錶品牌代言、「一女二嫁」而引發不滿。

  徐靜蕾沒收到傳票

  對於徐靜蕾被起訴的消息,記者前日致電徐靜蕾的經紀人孟冰小姐。她對徐靜蕾遭起訴的消息感到意外,並表示:「我們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或有關該公司的法律函件。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所以不便做任何回應。」孟冰還稱徐靜蕾並沒有給第二家手錶商代言。

來源:天天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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