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三星集團前董事長被判有罪

2009-08-14 18:30 中港台時間|08-14 08:57 更新
人氣 1

【大紀元8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美國之音華盛頓報導)韓國一家法庭做出裁決說,三星集團(Samsung)前董事長李健熙(Lee Kun-hee)因非法出售債券而犯有背信罪。

首爾高等法庭判處李健熙三年監禁,緩期五年執行。法庭同時還判處他交付相當於8920萬美元的罰款。韓國檢方指控現年67歲的李健熙將三星公司旗下一個子公司的某種特殊債券以低於市場價格轉給他的兒子,從而使公司蒙受了1800萬美元的損失。

李健熙去年曾因逃稅罪而被監禁,緩期執行;針對債券轉讓一案,一家下級法院曾判決他無罪,但是韓國最高法院今年5月勒令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此案,因為債券轉讓給公司帶來了巨額損失。

標籤
相關專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