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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集团前董事长被判有罪

2009-08-14 18:30 中港台时间|08-14 08: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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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讯】(美国之音记者:美国之音华盛顿报导)韩国一家法庭做出裁决说,三星集团(Samsung)前董事长李健熙(Lee Kun-hee)因非法出售债券而犯有背信罪。

首尔高等法庭判处李健熙三年监禁,缓期五年执行。法庭同时还判处他交付相当于8920万美元的罚款。韩国检方指控现年67岁的李健熙将三星公司旗下一个子公司的某种特殊债券以低于市场价格转给他的儿子,从而使公司蒙受了1800万美元的损失。

李健熙去年曾因逃税罪而被监禁,缓期执行;针对债券转让一案,一家下级法院曾判决他无罪,但是韩国最高法院今年5月勒令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因为债券转让给公司带来了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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