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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河川公地受災戶 減免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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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17日電)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今天表示,大安溪、烏溪及大甲溪等區域內河川公地使用受災種植戶,月底前可申請減免當期使用費。

第三河川局說,莫拉克颱風在部分中部地區造成災害,部分使用河川公地種植作物的民眾也因此成為受災戶,水利署為減輕受災民眾的經濟壓力,減免種植戶的使用費。

河川局指出,依照「中央管河川區域使用行為收費標準」規定,土地全部流失或變成深水槽無法復整者,減免當期使用費;土地復整後仍可使用者,使用費減半徵收。

第三河川局說,這項減免使用費的區域包括大安溪、大甲溪及烏溪(含貓羅溪、眉溪、北港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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