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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兹与法国商人争夺自己的姓名

2001-02-14 08:27 中港台时间|2016-03-08 24: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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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4日讯】据法新社马丁克岛法国堡十四日电,法属加勒比海岛屿马丁克岛法院今天裁决,全球首富比尔盖兹(Bill Gates)在一项姓名智慧财产权官司中获胜,擅用他名字登记为商标的法国商人韦纳宏(Eric Vigneron)必须必须把这个名字还给盖兹,并赔偿四千美元。

  经营旅馆业的韦纳宏1998年1月5日向法国智慧财产局登记Bill Gates为商标名,辩称bill是指“钞票”,gates则是“门”的意思。盖兹的律师说,韦纳宏蓄意利用盖兹的名气,及姓名和商标之间的混淆。

  法院判决韦纳宏应赔偿三万法郎(4,200美元),韦纳宏在巴黎对这项判决表示意外,决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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