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员工狂欢酒醉出车祸 顾主被判赔钱

2001-02-07 11:25 中港台时间|2025-10-17 02:27 更新
人气 2

【大纪元2月7日讯】加拿大一名女性员工,参加公司派对酒醉后驾车出车祸,控告公司让她酒醉驾车,多伦多高等法院判她工作的安大略苏顿集团败诉,应赔偿她20万美元 (约新台币640 万元。)

这宗案子发生在1994年,安大略苏顿集团旗下员工琳达.杭特在公司派对后,醉醺醺地开车回家,途中又和朋友到酒吧喝了两杯,结果路上发生车祸,她的骨盆和颈骨裂伤,脑部也受了伤,之后一直无法工作。

多伦多高等法院法官马奇斯判决,杭特在一整个下午办公室派对纵酒狂欢之后,独自开车回家,结果发生车祸。虽然她自己应负大部分责任,但公司也应负25%的责任。美联社报导,在加拿大和美国,酒店老板如果客人酒醉仍继续供酒,要负法律责任,公司员工如果上班喝酒结果出事,公司也要负责。




    相关文章
    

  • 纵火事件又创新高 谈火色变人心惶惶 (1/28/2001)    
  • 立法院通过酒醉驾车 最高罚六万元 (1/7/2001)
  •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