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4日讯】一起用铁笼囚禁亲生女儿的虐待案3月1日在湖南祁阳作出判决,李莲香一审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泉州晚报报道,李莲香系祁阳县浯溪镇居民,有三女两儿,陈艳平是李莲香的大女儿,1982年起连续3年高考落榜在家待业,后因种种原因导致精神失常。1998年4月,陈艳平将一邻居头部打伤,陈家赔偿医药费1000元。事后李莲香用铁链将陈艳平双脚锁住,关在屋内限制其人身自由。
1998年7月,李莲香请人用钢筋焊了一个长1.7米、宽0.6米、高0.67米的铁笼子,将陈艳平强行关进笼内,放在一个废弃的车库里。每天只由其丈夫送三餐或两餐饭,间或送一次水,任凭陈艳平蚊虫叮咬,邻居规劝李莲香放弃这种做法,均遭拒绝。
2000年9月26日,遭受非人摧残两年三个月的陈艳平被解救出来,但双下肢已经萎缩,不能站立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