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丢失文件成为上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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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5月31日讯】香港入境处搬写字楼导致文件失踪﹐以及大楼玻璃遭台风打破飞散﹐昨日在居权案终审上诉中﹐成为申请人批评入境处因纪录不齐对他们不公平的理由。

图为居权案终审进入第四天﹐法庭外续有港人内地所生子女等候聆讯结果。

据星岛日报1日报道﹐原定审讯五天的居权案终审上诉﹐由于涉及复杂上诉论据﹐到昨日第四天聆讯﹐上诉一方仍未陈词完毕﹐结果终审庭决定在六月十八至廿日﹐再拨出三天听审﹐代表入境处长的马道立资深大律师会在当日才就有关上诉论据作出回应。

资深大律师昨续就特首所公布的宽免政策﹐抨击入境处长自行附加条件﹐限制必须要向入境处申报居权及留有纪录﹐才算是申报居权﹐以此将曾向法援署登记及曾到入境处却被拒留纪录的申请人摒诸门外。

李志喜指入境署的资料保持系统混乱﹐一个专责内地人申请延期居港的办事处﹐自油麻地搬至中环﹐发觉九八年四月廿一日至九九年四月一日的某些纪录全部失去﹐九七年十月廿九日至九九年五月十二日的纪录又不完整﹐这些纪录可能是显示上诉人曾申报居权的证明。加上前年入境处大楼曾在台风中玻璃窗飞脱﹐文件四散吹至街上遗失﹐入境署坚持要留有纪录者﹐才符合宽免政策是不公平。

李志喜指出﹐申报居留权并无表格或固定文件填写申请人在个别不同情况下到入境处和法援署﹐被通知应等候代表个案审判结果﹐拒绝法援申请及吁其离去。特首公布宽免政策时﹐只谓居权申请人﹐须在释法前在港及曾向当局申报﹐此外并无其他条件。港府亦没有其他公布﹐透露有额外条件。

案件编号﹕终审民事上诉一三三-二00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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