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龄童触高压电线被击致残 电业局被判赔224万

人气 1
标签: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6月29日讯】据《新华网》报导﹐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10月3日,扶沟县城关镇5岁儿童陈浩在其外祖母家楼顶上玩耍时,手持铁棍不慎碰到了扶沟县电业局架设的10千伏高压电线,触电被击倒。经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治疗,目前仍有头皮疤痕性秃发,颅骨缺损;左上肢肩以下缺,右上肢肘以下残缺;右足显马蹄翻足,行走跛行,评定为一级残废。

陈浩被电伤后,其家属找到扶沟县电业局要求赔偿,当时的电业局领导口头答应先治疗后再商量解决此事。 2000年12月4日,经周口市中级法院法医技术鉴定,陈浩头部、双上肢、右下肢为严重电烧伤。陈浩家属多次与电业局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依法于2001年1月16日向周口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及维修费、残疾抚慰金等12项,共计356 万余元的70%即249万
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扶沟县电业局作为电力设施的产权人,在无法定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应当对原告陈浩触电这一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被击伤时年仅5岁,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放任其到楼顶上玩耍,应当注意到楼顶上架设的高压线路可能会给原告造成损害后果,而未尽监护责任,对原告受害亦又一定责任,应适当减轻电业局的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其中电业局应在判决生效15日
内支付原告赔偿金26万余元,其余赔款将分期分批支付。(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文章
    

  • 怕的是执法与犯法者狼狈为奸 (5/25/2001)    
  • 如此漠视人民生命:“夺命高压线”惊现成都小镇 (5/1/2001)    
  • 陕西一农民引向因盗窃西康线电料而丧生 (2/6/2001)    
  • 上海一民工触电全身燃烧而亡 (1/13/2001)
  • 相关新闻
    上海一民工触电全身燃烧而亡
    陕西一农民引向因盗窃西康线电料而丧生
    如此漠视人民生命:“夺命高压线”惊现成都小镇
    怕的是执法与犯法者狼狈为奸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